2016年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审查表填写说明
2016-04-21来源: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一、各表中除落款签名需本人手写外,其他有关信息不能手写,请在电脑输入后再打印。

二、应届师范生填写师范教育类表,应届非师范生填写非师范教育类表。

三、应届师范生填写要求

(一)必填的栏目:网报号、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所学专业、申请任教学科、本人联系电话、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普通话水平、教育教学实习单位年级、学科及实习时间。

(二)不需填写的栏目:现从事职业、专业技术职务、思想品德鉴定单位及鉴定意见、身体健康状况。其中,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身体健康状况由鉴定单位填写,学生本人不能填写。

(三)其它栏目为可填、可不填写栏目。

(四)资格种类:填写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中职。

(五)所学专业:填写现在所学专业。

(六)任教学科:填写拟申请教师资格的科目。

(七)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填写学籍档案中所载的修习该课程的成绩。

四、应届非师范生填写要求

(一)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填写“全省两学统一考试” 或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或网络打印)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成绩。

(二)其它栏目填写与应届师范生的填写要求相同。

五、报送要求

本表由学生本人填写、学院审核,认定手册不要放入档案袋。“高校预审意见签字(盖章)”栏统一由继续教育学院办理。请各学院用铅笔在右上角标明学号,也按认定机构的不同分为两类,然后以专业为单位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序,认定手册及其他档案材料请于5月5日前上交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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