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临西县教育局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2016-04-21来源:河北人才网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和市教育局有关规定,2016年上半年临西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4月20日开始,5月27日结束,现公告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条件

认定范围:户籍或工作单位(有人事档案关系)在临西县的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一)已取得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应届毕业生最后一个学期方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2012秋季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三)符合直接认定条款的特岗教师,具体要求见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对服务期内特岗教师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统计工作的通知》。

学历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人员应当具备中等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人员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二、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网上申报时间:4月20日—4月29日,网站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8:00—18:00,报名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报入口(参加全国统考合格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时,“认定机构”一律选择邢台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临西县教育局。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上申请注册报名。

(二)体检时间:5月9日—5月20日。考生持贴有与网报同底照片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到临西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表从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http://jszg.hee.cn/)下载。

(三)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时间:5月23日—5月27日。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临西县教育局师教股进行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按照要求统一格式(一人一袋)。

三、申请人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A3纸双面复印后折叠3份;

(二)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四)《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双面打印2份;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六)《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2份;

(七)近期蓝底免冠证件照片1张,高39㎜×宽30㎜(无白边与网上注册及申请表格照片同底)。背面注明身份证证号及姓名,教师资格证书上使用;

(八)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非师范类);

(九)非本县户籍但在本县工作的需提供人事代理机构(人事代理机构必须是在各地人事局授权下提供人才引进、毕业生落户、档案保管、办理转正定级、文凭验证、人才招聘、人才派遣、人才培训、人才交流等综合配套的人事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证明,在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资格认定,尚未取得毕业证的,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证明考生能在本学期顺利毕业)2份。

(十)个人在校期间档案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在有效期内)2份。

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按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证书、考试合格证明书(非师范)顺序排列。

咨询电话:0319-8566252

临西县教育局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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