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业大学2016高职升本录取规则
2016-04-21来源:北方工业大学

1.公共课(外语)统考成绩不低于北京市控制线55分,且总成绩(公共课+基础课+专业课)不低于140分,依据北京市教委下达的2016年高职升本科招生计划,按总成绩(公共课+基础课+专业课)分接收专业排序录取。

2.当“实际录取计划数”仍小于“计划下达总数”时,剩余计划录取按以下原则进行:在满足公共课(外语)成绩不低于55分前提下,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直至计划录满为止。

3.针对退役士兵学生:按公共课(外语)统考成绩不低于北京市控制线40分,依据北京市教委下达的2016年高职升本科退役士兵学生单列招生计划,按总成绩(公共课+基础课+专业课)分接收专业排序录取。

附:各接收专业录取最低分

序号 接收专业 最低分
02 英语 202
03 法学 174
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75
04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97
06 工商管理 167
07 会计学 193
11 工程管理 195
09 通信工程 171
08 汉语言文学 213
12 电子信息工程 197
10 自动化 141
15 数字媒体技术 173
06 工商管理(退伍士兵) 252

北方工业大学招生办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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