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方案(摘要)
2016-04-20来源:山西招生考试网

编者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国务院也出台了《关于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要求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按照中省的要求,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市教育体育局制定印发了《广安市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现摘要刊登,供宣传学习和指导招生考试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普职协调发展

(一)加强中考组织领导。全市2016年“中考”工作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管理下实施,按照考试“五统一”(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的方式进行。

(二)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市、区市县教科体局基教科(股)、德育艺体科(股)(含各园区相关股室)分别负责学科类笔试和体育考试的组织实施及加分的认定;技术装备所(站)负责实验操作考试;教科所负责试题的命制、评卷组织、统分工作;招办负责宣传、报名、志愿采集、成绩通知及录取工作;市、区市县教科体局基教科(股)、职成教科(股)(含各园区相关股室)参加相应层次学校的录取工作。原广安区行政区域内(包括广安区、前锋区、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考生的报名、志愿填报、考试工作,市上进行统筹安排。前锋区、经开区合并组织考生的报名、志愿填报和考试(含体考、实验操作考试、初二结业考试、中考)工作,由前锋区统筹集中组织管理实施;广安区(含有初中毕业生的市直属学校)、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合并组织考生的报名、志愿填报和考试(含体考、实验操作考试、初二结业考试、中考)工作,由广安区统筹集中组织管理实施。原广安区行政区域内(包括广安区、前锋区、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的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原广安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普通高中学校。

(三)统筹普职协调发展。按照初三学生人数和普职协调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具体计划另文下发。

(四)深化考试招生改革。实行全市统一考试招生录取与部分普通高中学校自主考试招生录取相结合。

二、确定考试招生制度,促进教育公平公正

(一)全市统一考试招生录取。

1.考试报名及志愿填报方式。

2016年中考实行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

2.考试招生报名办法。

(1)报名对象。

①常住户口在我市和在我市长期居住且就读于我市学校的2016届初中毕业生。

②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年龄不超过18周岁的往届初中毕业生(1998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1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成人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其年龄、婚否不限。

③市外返回的广安籍2016届初中毕业生。

④已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考生以及中职在校生、初中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学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2)报名时间。2016年4月21日9:00至4月25日24:00止。

(3)报名条件。

①凡就读于我市的2016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区市县报名参加中考。

②跨区市县就读的学生,经资格审查,可在就读学校或学生户籍所在地区市县报名参加中考。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区市县进行报名、志愿填报和参加中考。此类考生回户籍地报名并参加中考的,须带户口簿、就读学校学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名资格认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志愿填报等手续,并在报名地指定学校参加全市统一安排的中考体育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和文化考试,其地理、生物两学科成绩和由原就读学校负责评价的综合素质等级等材料,需经原就读学校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并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招办进行统一安排转接。考生所提供材料信息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当年考试录取资格。

③在市外就读的广安籍2016届初中毕业生,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中考。市外回来参加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的,须在4月21日至4月25日上班时间,带户口薄、原就读学校学籍档案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名资格认定,补录考生基本信息。在区市县指定学校参加全市统一安排的中考体育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和文化考试。

④在市外就读的广安籍2016届初中毕业生,只参加我市录取的,须在4月26日至27日上班时间,带户口薄、原就读学校学籍档案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名资格认定,补录考生基本信息。各区市县须在8月28日前将此类学生的当地教育部门盖章中考成绩单和学科及总分证明、户籍证明、外地市高中录取通知书、中考准考证、初中毕业证、以及户籍所在地对应层次或低层次有空学位的拟录取学校申请等材料报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即对方是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的,可到我市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及以下学校就读;对方是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可到我市就读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及以下学校就读,不得就读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其余依次类推)。

3.考试内容和方式。

中考由文化科目笔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四部分组成。

(1)文化科目笔试。

①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及物理、化学的实验操作。其中政治和历史、物理和化学均为同堂闭卷考试。

已于2015年6月参加了我市地理、生物学科结业考试的考生,这两科成绩经折算后直接计入2016年中考成绩;未参加2015年6月地理、生物学科结业考试的本届初三毕业班考生,可参加2016年6月的地理、生物结业考试,其成绩经折算后计入今年中考成绩。

市内跨县域转学的初中三年级学生,接受学校必须审核该生的地理、生物成绩(须有转出学校、转出学校所在区市县招生办公室加盖意见的成绩和学生参加考试如姓名、报名号、考号等相关信息的证明),并及时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招生办公室上报该生地理、生物成绩。各区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招生办公室也要认真审核该生地理、生物成绩,并及时按程序上报市招生办公室。

②笔试科目分值:语文、数学、英语每科均为120分,政治60分,历史50分,地理40分,物理60分,化学50分,生物40分,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各10分,体育40分,中考总分为720分。

③笔试时间。

时间 上午 下午
9:00—11:00 14:30—16:30
2016-6-12   语文
2016-6-13 数学 政治、历史
2016-6-14 物理、化学 英语

④笔试考点设置。各区市县教科体局按照“安全规范、相对集中、方便考生”的原则安排考点。

⑤笔试成绩呈现方式。中考笔试成绩及总分以等级形式呈现。

(2)理化实验操作考试。请严格按照《广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切实做好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广市教体办〔2015〕36号)中相关要求按程序按要求执行。

(3)体育考试。请严格按照《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广安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市教办发〔2011〕240号)中相关要求按程序按要求执行。

(4)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意见》(广市教发〔2006〕19号)执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从高到低设为A、B、C、D四个等级,在学生参加中考前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4.评卷管理方式。

“中考”试卷实行网上评卷。

5.加分办法。

(1)初中阶段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10分,受县级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5分;

(2)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获得个人项目前6名和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市级及以上加10分,县级加5分;艺术比赛获得个人省级一等奖的学生加10分,省二等奖、市、县一等奖的学生加5分;

(3)初中阶段获得省级、市级专利的学生分别加15分、10分;

(4)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个人省级一等奖的学生加15分,省二等奖、市一等奖的学生加10分,省三等奖、市二等奖、县一等奖的学生加5分;

(5)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6)中职类加分政策按照省招委规定执行;

(7)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按照广安市教育局、广安市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广安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政干〔2013〕7号)文件要求执行。此类考生享受优待的相关材料由学校收集后送区市县人民武装部初审、市军分区政治部审核后,并于5月20日前报广安市教育体育局基教科复核认定。

加分进入中招考试总成绩后划定全科成绩等级。加分政策除第5项外,其余的只能享受一种,就高的一项加分。

各区市县要严格审查考生加分条件和资格,公示加分结果,严禁弄虚作假。

报考普通高中考生若要享受规定的政策性加分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享受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获奖证书等)和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认真填写《广安市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加分审核表》。加分资料由区市县教科体局汇总后,于5月20日前报市教育体育局基教科,再由基教科会同德育艺体科审核认定学生加分情况。

6.志愿设置及录取方式。

(1)招生范围。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录取,县属其他类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区市县域内招生录取。

(2)录取组织及批次。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工作由市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中考”评卷结束后,根据考生志愿及考试总分(含文化考试、体育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和政策性加分)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C 等及以下考生不能被省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进行录取。录取分四个批次进行。

提前批:允许自主考试招生学校按计划所招学生。省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计划的50%定向分配计划(切块生)、符合招收特长生条件的所有学校经批准的特长生计划录取,分别各设一个志愿。

第一批:全市省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广安友谊中学实验学校(民办,一般普通高中)、北京师范大学广安实验学校(民办,一般普通高中)]录取,设五个平行志愿。

第二批:其余普通高中录取,设七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待省五年制小教(幼教)专科、高职专科录取结束后进行。

(3)录取方式。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考生所填报的多个学校相互并列,在同一投档时间段,考生所填学校均有可能被检索。在检索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前,首先要将所有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位次排列。投档检索时,先从最高位次考生志愿检索,再依次检索以后位次的考生志愿。考生所填报的多个学校仍有自然顺序,检索考生所填报的几个学校志愿时,按考生填报志愿时排列的学校自然顺序依次进行(省示学校分为5个平行志愿,即平行志愿A、B、C、D、E;其它类普高学校为7个平行志愿,即平行志愿A、B、C、D、E、F、G),当考生的投档成绩符合首先被检索到的学校投档线时,该生即投到该学校,不再检索该生的其他志愿。位次排列原则:先按总分(所有文考成绩+实验操作、体育成绩+政策照顾加分)进行排序,再按语文、数学、英语科目顺序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即: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先看语文成绩,若同分,则看数学成绩,若同分,再看英语成绩。

(4)关于切块生录取。2016年,省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计划要以50%以上的比例(简称“切块生”)均衡分配到服务区内的每所初中学校。广安友谊中学的切块生按招生计划的50%比例,再根据各区市县初中毕业生人数比例分配到各区市县,各区市县要做好宣传工作。广安中学、邻水中学的切块生在本区市县域内进行切块分配。切块生必须是在该校连续就读两年以上、户口在我市的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部分普通高中学校自主考试招生录取。

1.学校范围:省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

2.审批程序:学校申请,区市县招委审核,市招委同意。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直接向市招委申请。

3.招生人数:经批准可以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应严格控制自主招生录取人数,招生计划在500人以内的按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20%确定自主招生录取人数,招生计划在500人以上的按不超过100人确定自主招生录取人数(广安友谊中学自主招生考试录取人数由该校报请市招委研究确定)。

4.招生时间:经批准可以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5月14日至15日(若只安排一天考试时间的学校,应在5月14日进行)。

5.招生范围: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本区市县招生。

6.相关要求:

(1)各学校须在全市确定的自主招生时间组织自主招生考试,不得提前和延后。

(2)各学校在考试结束后,要通过多种形式公布拟录取名单。要求报名注册的考生,必须填写《广安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自主招生提前录取志愿卡》。学生应在报考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凭此卡参加录取注册。任何学校不得拒收已公布录取的考生。

(3)所有考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参加自主招生考试。参加自主招生考试被录取并报到注册的考生,可不再参加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其所填报的全市统一招生录取的各批次志愿自动失效,所缴中考费用不予退还;若参加中考,其中考成绩不作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依据。参加自主招生考试被录取但未注册的考生,若再参加中考,则被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考试学校录取资格。

三、严肃考试招生纪律,规范考试招生秩序

(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实行“阳光招生”,公开招生政策、计划、范围、程序及录取方式、收费标准和录取结果。严格执行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招生“五统一”(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统一录取批次和时段、统一录取程序、统一印发录取通知书)的方式进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正公平。

(二)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属地招生原则,严禁超范围招生;严格督查监管,严禁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擅自超计划招生;严格执行编班办班规定,严禁虚设班级套取招生计划;严格遵循学生志愿,严禁篡改学生志愿;严格按录取分数线招生,严禁擅自招收分数线(最低录取分数线、特长生录取分数线)下的考生;严格执行录取细则,严禁接收“三不要”学生(不要学籍,不要档案、不要毕业证),严格遵守“三不”原则(不接收已取得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学籍学生、不接收已被他校录取的学生、不接收全市最低录取分数线下的学生)。

对擅自超范围、超计划、超分数线招生或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学生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违规招生造成的不良后果,概由违规学校和所在区市县负责。

四、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安全稳定

各区市县、各考点和各初中学校要按要求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安排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切实做好实试卷运输、保管和收发等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要进一步落实考试期间的食品卫生、道路交通、住宿等安全工作。要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工作落实,确保考试及招收录取等各个环节不出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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