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5号)、《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云教人〔2012〕28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考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6〕5号)和《保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考考试工作的通知》(保政教发〔2016〕84号)精神和要求,经2016年4月18日昌宁县教育局局务会议研究,并报经昌宁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县2016年特岗教师招考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50个)
(一)中学岗位(35个)
语文4个,数学5个,英语5个,物理3个,化学2个,生物2个,政治2个,历史2个,地理2个,音乐2个,体育2个,美术2个,信息技术2个。
(二)小学岗位(15个)
语文3个,数学3个,英语3个,音乐2个,体育2个,美术2个。
二、招考对象
(一)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三)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1986年6月20日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二)符合服务岗位要求,报考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报考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的,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岗位学科一致;
(三)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并能够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标准要求,并取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五)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同等条件下按第一顺序优先聘用;
(六)特岗教师面向全国招考,在同等条件下本地生源按第二顺序优先聘用;
(七)在岗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考考试。
四、招考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4月29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毕业生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
3.报名报岗要求:每位报考者只能任选1个岗位报考。
4.资格审查:昌宁县教育局于2016年5月3日前完成报名资格审核。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2016年5月10日—5月13日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准考证所标考点。
3.笔试内容: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继续沿用省教育厅组编的《云南省2014年特岗教师招考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部分采用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用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
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分小学和中学两个类别: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6个学科;应聘中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13个学科。小学、中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20分,其中10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省教育厅组编的《云南省2014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由省招生考试院自考教材部发行(购书地址:昆明市学府路61号,联系人:赵昆华、肖青,电话:0871-65162385)。
(四)面试、体检和聘用
1.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昌宁县确定的最低控制线,分岗位和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由昌宁县特岗教师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前,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对考生所持证件材料再次审查,若资格条件不符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对应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底依次递补,本县无递补人员的岗位可由市教育局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调剂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当场评分。面试成绩加笔试成绩等于总成绩(面试办法另行公告)。
2.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数与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比例为1∶1。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确定的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通过云南教育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布,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3.聘用
(1)确定拟聘人选。根据下达的特岗教师计划数和招考考核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特岗教师名单并通过云南教育网等有关招考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提出拟聘特岗教师人选,经省教厅审核确定后,拟聘特岗教师即可与昌宁县教育局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期三年。对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三年考核合格、自愿在本地学校从事农村基层教育工作的,报县、市人社部门批准后,纳入国家正式在编教师管理。
考生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昌宁县教育局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给予5年禁考的处罚。
(2)岗前培训。特岗教师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培训时间不少于45学时.岗前培训采用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由昌宁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3)上岗任教。特岗教师由昌宁县教育局派遣到缺岗学校,由缺岗学校安排教育教学工作并负责管理。
(4)教师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拟聘人员,应积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并在上岗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视为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作纪律
(一)特岗教师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纪检监察部门要将特岗教师招考考试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本公告由昌宁县特岗教师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5—7130700
特此公告
昌宁县特岗教师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4月19日
云南省2016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 |||||||||||
填表单位(盖章):昌宁县教育局 | 填表时间: 2016年4月15日 | ||||||||||
岗位 学科 | 专招本科生岗位 | 其他岗位 | 备 注 | ||||||||
岗位数 | 中学 | 小学 | 幼儿园 | 学历 | 岗位数 | 中学 | 小学 | 幼儿园 | 学历 | ||
语 文 | 4 | 4 | 本科及以上 | 3 | 3 | 专科及以上 | |||||
数 学 | 5 | 5 | 3 | 3 | |||||||
英 语 | 5 | 5 | 3 | 3 | |||||||
物 理 | 3 | 3 | |||||||||
化 学 | 2 | 2 | |||||||||
生 物 | 2 | 2 | |||||||||
地 理 | 2 | 2 | |||||||||
历 史 | 2 | 2 | |||||||||
政 治 | 2 | 2 | |||||||||
信息技术 | 2 | 2 | |||||||||
体 育 | 2 | 2 | 2 | 2 | |||||||
音 乐 | 2 | 2 | 2 | 2 | |||||||
美 术 | 2 | 2 | 2 | 2 | |||||||
学前教育 | |||||||||||
合 计 | 35 | 35 | 15 | 15 | |||||||
注:此表由县(市、区)填写并公布,州(市)汇总上报。 | |||||||||||
负责人:鲁开发 | 填表人:夏润平 | 联系电话:08757130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