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2016年招录选调生体检须知
2016-04-19来源: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1. 考生体检前,先在工作人员统一指导下验证身份信息、登记体检信息。体检过程中,考生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2. 考生认真填写体检表第3面既往病史项目栏(即“请本人如实详细填写下列项目”栏)(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填写完毕后将体检表交由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行体检。体检表第3面其他项目栏,如:照片、个人信息、受检者签字暂不填写(粘贴),待体检结束后在工作人员指导下予以补充。

3. 体检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将与体检无关的个人信息透漏给体检医务人员;不得拒绝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不得在体检科室或体检线路以外的范围活动;不得拒绝检查;不得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若发现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均按体检不合格论处。

4. 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 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6. 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7. 体检结果不得由考生自行领取,体检不合格者,由组织部工作人员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疑议,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应在林区党委组织部和考生同意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程序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主。

8.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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