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16年高职升本科录取原则
2016-04-18来源: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一、录取原则

1、达到北京市划定的公共外语最低控制分数线55分以上(退役士兵专科毕业生公共外语最低控制线40分以上)。

2、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专业考生总分达到130分以上;其他专业考生总分达到150分以上。

3、按照各专业考生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录取至招生计划满额为止。

二、各专业录取情况

根据录取原则,我校各专业录取最低分见下表:

专业 录取最低分
材料科学与工程 213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137
公共事业管理 159
国际经济与贸易 184
会计学 195
机械工程 13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55
旅游管理 184
市场营销 204
物流管理 196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54
退役士兵(公共事业管理) 168

我校2016年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全部结束,外语不降分。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招生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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