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教育局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有关事项公示
2016-04-18来源:萍乡市教育局

2016年萍乡市申报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材料现场确认时间定于2016年5月4日至5月11日,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批次 确认时间 确认地点
非师范类毕业生 5月4日—5月6日 市教育局办公楼四楼409室(行政审核审批科)
师范类 毕业生 5月9日—5月11日

二、现场确认所需提供材料

1.应届师范毕业生,以学校为单位,分专业逐人建档,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4月下旬对2016年师范毕业生身份材料集中预审,通过学校预审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属普通、职教师范毕业生、教育硕士以上毕业生身份的,现场确认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粘贴好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相片);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2016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参加教育教学实习三个月以上,接受实习的中小学开出证明和学校实习鉴定各一份(实习专业应对口,实习单位原则上本科生、教育硕士生应为中学;专科生应为初中或小学;中师生应为小学;职教本科生应为中职学校。如有特殊情况,由申请人所在学校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告情况,酌情处理。但参与“国培计划”,统一安排顶岗实习的本科生实习学段和专业不在此限);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一张(1寸)。

⑧往届毕业生,确因特殊情况未在应届毕业时申请直接认定的,须在毕业3年内(毕业当年至第3年的8月3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递交毕业以后历年未认定教师资格原因的书面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粘贴好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相片);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2016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够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两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或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或网络打印)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进行核对);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一张(1寸)。

3.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粘贴好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相片);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或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进行核对);

⑦已获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一张(1寸)。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和面试试讲

1.申报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的体检由申请者自行前往指定医院。体检统一时间为5月3日-5日4日,其中5月3日(非师范类毕业生)、5月4日(师范类毕业生),体检医院: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体检时需携带1张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及身份证。体检收费由负责体检的医院按照省、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空腹)

2.面试试讲(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其他相关事项及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A3纸双面打印并签名,申请者本人简历要从小学开始填写,不少于3行。申请者填写毕业学校、专业、工作单位等信息要与证件、公章一致,填写规范全称,两份认定申请表照片要求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彩色/黑白均可),与申请认定网络报名照片相同。《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要盖公章。

2.网上申报填写注册信息时(特别是临时保存注册信息没有提交的),务必正确填写个人常用的电子邮箱,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电子邮箱找回密码。

3.其他未尽事宜可登录萍乡市教育局网站“科室动态-审核审批科”栏(网址:http://www.pxjyj.gov.cn/)查看。咨询电话:68881376881967。

萍乡市教育局

201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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