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南京市2016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2016-04-16来源:南京市财政局

南 京 市 财 政 局

南 京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宁财职办[2016]187号

关于报送南京市2016年度

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6]19号)要求,请对照《江苏省会计专业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3号)的规定,对南京市符合申报要求的人员,经个人申报、单位受理后,于6月13日-6月24日,将申报材料交南京市职称办(地址: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D座16楼1691室,电话:68788121)审核盖章后,送南京市财政局(长江路66号长盛大厦1313室,联系人:沈霞,联系电话:51808636),逾期不再受理。

《资格条件》、《实施办法》及需要填报的相关表格,请登录江苏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www.jscz.gov.cn)在“会计管理”栏目下 “会计职称管理”中查询下载。

南京市会计系列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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