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11年公安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交通警察简章》规定,经市招考办研究,定于2011年11月6日(星期日)进行2011年公开招考交通警察体检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复查对象:
1.市招考办于10月29日组织的首次体检有不合格项(除血压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规定的项目外),市招考办电话通知并已提交复查申请的考生。
2.经市招考办研究确定需要进一步检查或复核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复查考生于11月6日早上7:40前到遵义市公安局(遵义市海尔大道,忠庄客车站旁)集中后由市招考办统一组织前往体检医院体检。
三、相关事宜
1.请体检复查考生于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和体检复查费用(根据复查项目不同费用不等)到市公安局集中,不得迟到。市招考办将统一组织参加复查人员前往医院体检。
2.市招考办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考生体检前要注意休息和饮食,体检前8-12小时不能进食,以免影响体检结果(可随身携带少量食物和饮水,待相关项目检测后可以进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体检复查或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特此公告
遵义市招考办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