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迪庆州纪委州监察局关于在全州范围内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2011-11-01来源: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按照迪庆州委组织部、迪庆州人事局《关于在州直党政群机关实行公开选调公务员的通知》(迪组通〔2010〕56号)要求,根据州纪委监察局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调两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人数

公开选调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其中,文秘岗位1名,文秘兼财务1名。

二、公开选调公务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事业心责任感强,团结同志,清正廉洁。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工龄满3年以上(2008年10月以前参加工作的),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等次以上,身体健康。

4.中共党员,国家公务员正科级以下人员。

5.文秘岗位具体条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文秘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办公应用和公文处理。在地州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过理论文章的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文秘兼财务岗位具体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账务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办公应用和公文处理。在地州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过理论文章的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三、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考察和体检、确定人选及公示、办理审批和调入手续等程序进行。

笔试按照选调职位与报名人数1:5比例以上组织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不指定教材。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面试按各个选调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重点测评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考试地点统一设在香格里拉县城(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人员的总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以选调岗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按程序办理有关选调手续。

四、报名办法

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后,可到州纪委干部室报名(康珠大道8号州纪委三楼)。

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填写《中共迪庆州纪委州监察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和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在地州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过理论文章的,带原始材料复印件,近期免冠半寸红底彩色照片2张(宽28mm×高42mm)。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0 日至11 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五、具体要求

(一)本次公开选调的公告通过迪庆日报、迪庆州政府网站公开发布,选调通知文件通过迪庆州公文交换系统下发各县、各单位。

(二)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

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组织监督、社

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向州纪委反映。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联系电话:8232011    13988726096

传    真:8222031

联 系人:杨净知

来信来电反映:州纪委信访室   8224585

附件 《中共迪庆州纪委州监察局公开选调公务员登记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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