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春季龙岩市长汀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告
2016-04-13来源:长汀县人民政府网

汀人社〔2016〕41号

为补充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县编委2016年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决定并报龙岩市人社局核准,决定采取统一考试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6年春季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7人,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6年春季长汀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4)现役军人;(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至2016年4月11日止未满五年的;(6)、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人员;(7)在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非应届毕业生);(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4月18日至4月28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长汀县梅林大道人才市场二楼

联系电话:0597-3360351

(二)报名方式

本人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完成不得更改。

(三)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常住户口(或籍贯、生源地)的证明材料,以及各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证书 (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其他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

3、填写《长汀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4、符合笔试加分政策的报考者还应填写《长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一份。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服务社区、志愿者等) 期满的(含行将期满),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在报名时提供有关材料的,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按照省人事厅闽人发[2006]10号、闽人发[2011]200号文件规定办理,报名时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以上表格在长汀人事人才网站(http://www.ctrc.gov.cn)“下载中心——表格下载”中下载,A4纸打印)

(四)报考费用

根据闽人发[2007]104号文件规定,考试考务收费标准为每人80元。

(五)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相关部门共同对报考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发给《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并对外公示。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形式

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采取100分制,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5月28日上午9:00-11:00

3、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地点:见考生《笔试准考证》。

5、笔试合格线:60分。

6、笔试成绩将在长汀人事人才网站(http:// www.ctrc.gov.cn)和县人才市场人事公告栏公布。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确定,在笔试成绩达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个别职位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合格线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只有1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招聘。

2、入围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在长汀人事人才网站(http:// www.ctrc.gov.cn)和县人才市场人事公告栏公布。

(四)同一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上述办法不能区分总成绩名次的,另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的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五、体检、考核

1、依据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或体检缺席的则按考试总成绩排列顺序依次替补。

2、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的要求组织实施。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4、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指导,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态度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采取定性分析,考核不计分值。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经体检、考核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名次排列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六、聘用程序

1、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长汀人事人才网站(http:// www.ctrc.gov.cn)公告栏公示7天。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因本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岗位缺额在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排列顺序依次替补。

2、招聘人选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和调配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3、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并由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首次聘用年限5年(含1年见习期),受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受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招聘人员为事业编制,按事业单位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八、其他事项

1、报考者的学历须为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相应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在境外院校(含境内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学习的人员,须以学历(位)认证报告或学历(位)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上注明的专业进行报考。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6年4月11日前(含4月11日,下同)取得(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要求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时间,截止到2016年4月11日(行将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到主管部门开具证明)。

  2、招考范围为“全市”的,其确认报考者条件为:① 2016年4月 日(含)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辖区内的;②龙岩市辖区内生源毕业生(即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的院校前,户籍和学籍在龙岩市辖区内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在市外高校就读的2014、2015年、2016应届毕业生,市外生源在龙岩市内高校就读的2014、2015、2016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范围为“全县”的,其确认条件为① 2016年4月11日(含)前常住户口在长汀县辖区内的; ②长汀生源毕业生,户籍尚未迁回长汀落户的。

3、专业要求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6)中“×××类”下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为符合专业条件。

4、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各职位的最高年龄以《长汀县2016年春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其中: 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4月11日至1998年4月11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计算。

5、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长汀人事人才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6、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参加招聘、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及考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复习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8、本公告由中共长汀县委组织部、中共长汀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长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1:长汀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长汀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

附件3:2016年春季长汀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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