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遵义市湄江镇人民政府招聘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方案
2016-04-13来源:湄潭县人民政府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各类机动车辆拥有量和涉及交通安全企业不断增加,交通安全隐患日益突出,加大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难度和工作量,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已成为现阶段我镇安全事故预防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势在必行,刻不容缓。为了更全面有序有效地开展好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按照县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协管人员11名。根据公安部《关于加强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和《遵义市公安交警系统协勤人员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2、遵纪守法,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二、招聘条件

1、具有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本县户籍;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1998年4月30日前);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2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

4、具备计算机办公应用操作能力、退伍军人及熟悉车辆驾驶者优先。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5日—4月20日下午2:00前。

2、报名地点:湄江镇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

3、报名联系人:谢明宇;联系电话:0851-24255569、15934695330,应聘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退役证、驾驶证(原件),交近期同底免冠小1寸照片4张。

四、面试:

湄江镇成立面试考核组,统一于2016年4月20日下午20:30分在湄江镇人民政府进行面试。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用人员,面试合格后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

六、考核:

进入考核的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有下列情形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个人或家庭成员参与邪教组织活动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有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纪律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被举报查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7、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合格者按照特长安排工作岗位,参与业务学习培训后正式上岗。

七、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报酬12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基本工资:15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部分)。

附:1、湄江镇招考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领导小组名单

2、湄江镇公开招聘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报名表

湄江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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