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实验操作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施办法
2016-04-12来源:翠屏区教育信息网

翠屏区教育局

关于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实验操作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理科实验操作考查及通用技术实践操作考查工作的实施办法

根据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实验操作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理科实验操作考查及通用技术实践操作考查工作的通知》(宜教信办〔2016〕5号)文件要求、宜宾市教育信息化指导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宜宾市初中毕业生升学实验操作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理科实验操作考查及通用技术实践操作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翠屏区2016年相关学科的实考(查)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实验操作考试

各校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初中毕业生升学实验操作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理科实验操作考查和高中通用技术实践操作考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具体工作职责。

为确保考务工作顺利进行,考试期间,区教育局成立初中、高中理科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巡考组,并且每个考点派遣2名蹲点巡视教师。

1、 初中、高中理科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黄耀学

副组长:谢明超、黄清华

成 员:张坤乐、李建宏、陈林、胡波林、肖 筠、高泽平、唐元毅、钟永强、谢光熙

2、初中、高中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巡考组

第一巡考组(初中实验操作考试南片巡考组):组长谢明超,副组长唐元毅,成员唐煌、张红梅,巡考南片初中。

第二巡考组(初中实验操作考试北片巡考组):组长黄清华,副组长谢光熙,成员:李吉平、洪海宜,巡考北片初中。

第三巡考组(高中实验操作考试巡考组):组长唐元毅,副组长谢光熙,成员:唐煌、洪海宜。

3、蹲点巡视教师工作安排(见附件1)

蹲点巡视教师要做好实验操作考试督促、指导,确保考试组织正常、安全有序。

二、考试组织方式

初中毕业生升学实验操作考试由区招生办统一组织报名,考试考务工作由区教育局教育科统一组织管理、学校实施,监考教师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派遣外校理、化、生教师担任,实行循环交叉监考(见附件1)。高中理科实验、通用技术实践操作考查,按高中学业水平会考要求,由学校组织实施,区师培中心给予业务指导。

三、考试内容及选题

我区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实验操作考试仍为物理、化学两科,内容为现行初中物理、化学课标教材中的学生实验,各以10分为满分计入高中招生录取成绩。生物实验暂时不作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操作考查内容为: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学生实验和通用技术实践。内容为现行课标教材中学生必做的分组实验。

各科考试(查)试题由省、市统一下发题库,我区已将实考试题下发,初中毕业生升学实验操作考试物理、化学实验各10个题。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理科实验操作考查理、化、生实验各4个题,通用技术实践操作考查题4个题。

四、考试(查)时间

初中毕业生升学实验操作考试定于2016年4月 21到27 日共五天进行(具体安排见附件1:翠屏区2016年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安排表)。高中通用技术实践操作考查于2016年4月 10 日以后进行,补考时间为2016年9月(具体时间由各考点确定)。

五、严格遵守各项考试(查)的相关要求

初中毕业生升学实验操作考试的实施范围、计分办法、考试内容按本文件要求执行,考点设置及参考学校(见附件1)要依靠严密的实考程序和科学的实考办法杜绝考试安全事故、违纪违规和举报事件发生。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理科实验操作考查按《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中理科实验操作考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8〕593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教〔2010〕230号)的规定执行。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通用技术实践操作考查按《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实践操作考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教〔2012〕118号)的规定执行。

六、做好各项考前准备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1、各校自行统一印制试卷、组织考试、登分及其它考务工作。

2、各考点学校要充分准备好考试需要的实验仪器、器材及相关耗材。

3、区师培中心组织力量对各考点准备情况、安全工作保障进行详细的检查,确保考试的各项安全。

4、各考点按上年实考布置考场,安排工作人员,切实做好监考培训工作,帮助考务人员明确职责任务,熟练掌握考务工作相关要求,严肃考试(查)工作纪律,使考试(查)工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5、各校要向学校师生及家长、社会做好有关宣传工作。

6、各考点及参考学校要强化安全管理,完善安全预案。

7、初中毕业生升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要由考生本人当面签字确认。

七、相关工作日程安排

1、分片区召开监考教师培训会议,明确评分标准,客观公正的评分。4月 20 日前由师培中心物理、化学教研员分别组织片区物理、化学(含生物)教师、实验员开展全员培训、指导。

2、2016年4月 20 日前,将学校2016年中学实验实践操作考试(查)人数统计表(附件2)、 2016年“实考”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区师培中心信技部。

3、请各校于2016年4月27 日前将初中毕业生升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精确地登录、汇总后报送区师培中心(附件3,并发到邮箱ybsphhy@163.com),各考点学校学生成绩登分册当日交蹲点教师带回师培中心。2016年6月5日前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理科实验操作考查和高中通用技术实践操作考查成绩登录、汇总后报送区师培中心。

4、各考点考试(查)工作的书面总结材料及考试(查)情况汇总表报区师培中心:初中毕业生升学实验操作考试工作2016年4月 28 日前报送;高中理科实验操作考查、高中通用技术实践操作考查工作2016年9月5日前报送。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洪海宜 张红梅

联系电话:13350187084 15283538657

邮 箱:502716800@qq.com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

2016年4月11日

附件:

1. 翠屏区2016年理科实验操作考核试安排表

2.翠屏区2016年中学实验实践操作考试(查)人数统计表

3.翠屏区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册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