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大学2016年博士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2016-04-12来源: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行政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学校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省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招生方式与人数

2016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两种: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按教育部和教育厅下达计划我校2016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3人。

硕博连读的具体招生录取方法见《安徽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实施细则(试行)》。博连读选拔人数不得超过当年学校博士总指标的50%。

二、工作原则

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报考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的教职员工要报告研究生院并自觉回避,不得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工作,也不得作为招生监察的工作人员。

所有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学校相关部门将对考试录取工作进行过程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现场巡视或监察。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三、组织管理

(一)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研究生院主要负责人、各招生学院的主管院长、纪委(监察处)主要负责人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博士研究生考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工作。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李家新

副组长: 林钟高、张国宝

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王俊、龙红明、张志红、郑明东、柳东明、谢文平、谢能刚

秘书:张彩虹

(二)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督查工作小组,张国宝任组长,王俊任副组长。督查组负责巡视和监督整个复试过程,确保复试工作平稳有序,公正公平。

(三)学院成立相应小组

各学院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学院的博士生招生工作。按学科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即为复试综合考核组)和初试命题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7人及以上组成,原则上该学科的博士生导师应纳入其中,由非博士生导师的院领导任组长。组长负责确定本学科的初试命题组、复试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实施考核录取工作。初试命题组由3-5人组成(博士生导师不能为初试命题组成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另设秘书一名,负责考核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三)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学院考生的录取结果负责,对于未被录取的考生就考核结果提出的质疑,招生学院须认真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三、初试和复试的相关规定

我校博士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 初试相关规定

初试的主要形式为笔试。

1、初试人员的确定:凡报考我校博士的考生,经审核合格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均可参加初试。

2、初试考试科目:冶金工程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皆为初试英语(分为笔试语法部分120分钟50分、学科前沿文献综合测试30分钟其中PPT汇报15分钟 50分)和相关两门专业课各180分钟(学科平台科目、方向平台科目)。每门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二)复试相关规定

1、复试人员的确定:凡参加我校博士考试初试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复试的主要形式为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学院网站上公布的博士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3、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应在学院网页上公布初试、复试及综合成绩情况,并将复试结果在5个工作日之内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

(三)初试和复试的具体安排

具体安排见附表。

(四)注意事项

1、初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考生需在4月19日下午到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点:湖东中路59号佳山校区三号教学楼北楼216室)进行签到和资格审查,领取相关表格后再按要求参加考试。英语学科前沿文献报到时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抽取。

2、研究生院按照学校博士招生简章公布的报考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如发现不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

四、录取工作要求

1、普通博士招生人数的确定:学校将综合硕博连读选拔情况和普通博士初试考试成绩等情况后确定并公布2016年冶金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二个学科的具体招生人数。

2、经初试笔试和复试综合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各学科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在复试综合面试时复试小组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综合能力素质进行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若拟录取考生的体格检查或调档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缺额将在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按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补充。

5、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规范、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决抵制徇私舞弊、走过场等不正之风,确保博士研究生的录取质量,切实维护招生考试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监督电话:

0555-2311499(纪委),电子邮箱:jwbgs@ahut.edu.cn

0555-2311612(研招办),电子邮箱:yjsb@ahut.edu.cn

通讯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湖东路59号

安徽工业大学

2016年4月8日

附表:安徽工业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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