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工作程序,确定以下同志作为办公室一般工作人员岗位拟接收人选,按照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4月20日)。
接收岗位 | 姓名 | 原工作单位及职务 |
办公室综合处 (保密处、保卫处)一般工作人员 | 杨亮 | 北京市延庆区康庄镇政府 大学生村官 |
各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不适宜担任拟聘岗位的问题与意见,请于2016年 4月20日16:30前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人事局干部处反映。
电话:010-62326459
电子邮件:ganbuchu@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人事局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