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陵水县人民法院2016年劳务派遣招聘聘用制速录员公告
2016-04-11来源: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根据工作需要,委托陵水汇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聘用制速录员到陵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派出法庭从事法院开庭记录及其他事务性工作。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审判事业,遵纪守法,有吃苦奉献精神,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工作安排。

4、学历: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5、年龄28周岁(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男性。

6、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

7、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曾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2日至4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携带报名材料到陵水汇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地址:陵水县就业局一楼)。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蓝底)。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计算机速录考试的时间:2016年4月20日(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聘用制速录员考试包括计算机速录考试和面试,计算机速录考试分为视、听速录两个环节,综合成绩按100分计算,视、听速录两个环节各占40%,面试成绩占20%。

1、计算机速录考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速录、文字编辑等能力,分为视、听速录两个环节,总分为80分。

2、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2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若因个人原因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先后进行递补。

五、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结果决定拟定聘用人员,并由陵水汇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如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六、待遇

1、聘用速录员工资每人每月1700元/月(含5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交部分)。

2、家住在乡镇或外地在县城没有住房的,本院可提供住宿。

3、聘用制速录员可享受婚假、双休日、节假日及年休假等法定待遇。

七、管理

1、聘用人员应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签订保密协议,严禁泄露工作秘密。

2、聘用人员的工作安排及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3、《劳动合同书》的终止、解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本公司曾于2016年3月14日公告招聘,已报名的人员保留有效。

陵水汇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6年4月7日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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