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警察职位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的通知
2016-04-11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有关招录单位、有关考生:

根据南京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现就做好警察(含公安、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对象:在确定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三)体检时间、地点:

1、南京女子监狱01、02职位,金陵监狱01职位,龙潭监狱01、02、03、05、90、94职位,浦口监狱02、03、04、06、11职位,高淳监狱02、07职位,大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南京市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4月14日上午7:00,集中地点由招录单位通知。

2、南京监狱01、 02、03、 04、 05、 06、 07职位,金陵监狱02职位,龙潭监狱04、 06、 07 、08、 09职位,浦口监狱01、 05、07、 08 、09、 10、12、90、94职位,江宁监狱01、02、 03 、04职位,高淳监狱01、 03、 04、 05、 06 、08、11、12、13职位的考生,4月15日上午7:00,集中地点由招录单位通知。

3、市公安局01、02、03、04、11、12职位的考生:4月18日上午7:00,集中地点由招录单位通知。

4、市公安局05、06、07、08、09、10职位的考生:4月19日上午7:00,集中地点由招录单位通知。

5、市公安局13、14、15、16、17、18职位的考生:4月20日上午7:00,集中地点由招录单位通知。

6、市公安局19、20、21、22、23、24职位的考生:4月21日上午7:00,集中地点由招录单位通知。

7、市公安局25、26、27、28、29、30职位的考生:4月22日上午7:00,集中地点由招录单位通知。

8、市公安局31、32、33、34、35、36职位的考生:4月23日上上午7:00,集中地点由招录单位通知。

9、市公安局37、38、39、40、41、42职位、高淳公安职位考生:4月24日上午7:00,集中地点由招录单位通知。

(四)体检要求:

1、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体检。

2、务必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注册,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须按招录单位的要求告知。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且未告知招录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并作为不诚信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

3、体检前饮食宜清淡,不要饮酒,晚上应早休息,避免疲劳,48小时内不宜做剧烈运动,注意个人卫生。

4、体检当日早晨需空腹,宜着宽松、休闲衣物,以方便各项检查,勿穿有扣子或金属饰物的内衣,以免影响X光检查的结果。

5、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体检纪律,禁止亲友陪同,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关闭、集中保管。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冒名顶替的考生,一律取消体检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6、体检费用320元(含早餐),由考生个人负担,现场缴纳。

7、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不再通知;体检不合格人员由招录单位电话通知考生,不再进行体能测评,请考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8、请带一支黑色签字笔。

二、体能测评

(一)体测标准: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二)体测时间、地点:

1、报考监狱、戒毒管理机关、法院、检察院职位考生4月19日上午7:00,在南京市体育运动学校(秦淮区公园路42号)集中。

2、报考市公安局01-21职位的考生,5月10日上午6:30,在南京市体育运动学校(秦淮区公园路42号)集中。

3、报考市公安局22-42职位、高淳公安职位的考生,5月11日上午6:30,在南京市体育运动学校(秦淮区公园路42号)集中。

(三)体测要求

1、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

2、按时到达测评地点注册,未按时到达注册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生病、意外受伤、怀孕等情形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3、自备饮料,宜着适合运动的服装,自行修好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建议不要穿钉鞋,于测评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4、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禁止亲友陪同,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关闭。

5、严格遵守测评纪律,服从裁判和工作人员的指挥,不服从现场裁判指挥,恶意顶撞裁判的,按违规处理,不计成绩。

6、考生不得弄虚作假或由他人代测,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影响测评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违者取消测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7、考生因个人身体原因或其它原因在测评过程中不能坚持下去的,应及时自动放弃,确保安全,否则后果自负。患有心脏疾病(或因腿脚疾病不适宜跳高)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的考生,应慎重选择,坚持参加测评者,需提出书面报告,同时告之现场工作人员并做好自我防护措施,未报告者视为无此疾病,后果自负。

资格复审工作按《关于南京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附件:南京市2016年公务员招考体检人员名单(人民警察职位) :

http://www.njhrss.gov.cn/39866/39869/201604/t20160408_3900957.html

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公务员局

二0一六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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