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2016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通知
2016-04-11来源: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6年执业医师考试报名工作已开始,为进一步做好现场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现场确认时间及单位安排

现场确认时间 单 位
4月18日上午 妇姚、疾控、光明
4月18日下午 白沙、文教
4月19日上午 孔浦、儿童
4月19日下午 庄桥、洪塘
4月20日上午 慈城 、甬江
4月20日下午 第九医院
4月21日-22日 民营医院、门诊部、医务室、诊所等
备注:上午8:30—11:00,下午1:30—16:30

二、现场确认地点

江北区卫生计生局(新马路183号,原新东亚宾馆)

三、相关事项

1、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二寸免冠白底正面半身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必须为同一底版;考生本人签字的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一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2016年3月以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学位证书者需提交学校证明,证明格式请在宁波市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网站下载);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截至日期2016年3月31日);.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应届毕业生试用证明(时间截止到3月31日,笔试报名时出具截至日期到2016年8月31日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执业期间考核合格证明。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下载请登录宁波市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网站(www.nbyx.org.cn)。

2、本次现场确认采取单位集中报名的形式,各单位相关负责人须对本单位考生报名相关证件进行审核,确认原件与复印件相符后,在复印件上签注“经核对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名,加盖公章。除毕业文凭外,其他证件原件可交还考生本人。

3、民营医疗机构和军队考生本人进行现场确认时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各单位相关负责人按要求把考生提交的材料收集完整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区卫生计生局215室完成现场确认工作。

江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4月5日

附件1:2016年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第18号);

附件2:2016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申报材料和装订顺序;

附件3:2016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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