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有考生自愿放弃录取的,请在同一张A4纸上写明申请放弃的原因、考生号、考生姓名(大拇指印)、身份证正面、家长姓名(大拇指印)、家长电话、申请时间等,然后送达或传真到我院招生办(0831-8275466)。
2、默认为不放弃,不放弃的考生不用办理任何手续,15天以后将寄发录取通知书,请把高考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保持通畅。
3、提示:若以电脑浏览,可以按Ctrl+F输入自己的考生号(或姓名)查询。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ybzy.cn/info/1174/332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