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方案》相关规定,按照我院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审核,2016年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如下,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8天,即2016年4月1日至4月8日。若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请于2016年4月8日下午16:00前,将放弃录取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发传真至我院招生就业处(0832-2262435,或者扫描后发邮箱至22564545@qq.com),放弃申请必须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格式为:用一张A4纸,上半部分写放弃申请,下半部分是身份证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11]6号)》文件精神,未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将不能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四川省对口高职考试。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6年4月1日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zjc.njvtc.cn/zs/show.asp?id=1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