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简章
2016-04-06来源:上海市公务员局
招考法院 招录人数 职位名称 职位说明 招考对象 专业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其他条件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1 1 法院司法警察学员 负责法院值庭、人犯的押解及安全保卫工作等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取得2015届或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 不限 大专及以上 不限 符合上海市公务员录用条件、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录用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须25周岁以下,大专(高专、高职)学历年龄须23周岁以下。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4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 ——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2 ——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5 3
长宁区人民法院 3 ——
闵行区人民法院 1 1
金山区人民法院 2 ——
黄浦区人民法院 6 2
虹口区人民法院 —— 1
静安区人民法院 5 ——
普陀区人民法院 2 2
宝山区人民法院 2 ——
嘉定区人民法院 2 ——
崇明县人民法院 —— 2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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