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初级中学:
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襄阳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及信息技术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襄教文〔2016〕11号)精神,现将《南漳县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实验技能及信息技术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2016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考试内容
实验技能考试内容为国家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人教版物理、化学、生物教材规定学生掌握的实验技能。主要考试实验方案的设计,实验仪器的选择和组装,实验现象的观察,实验数据的记录和处理,实验报告填写及实验误差简单分析等。
信息技术考试内容和范围以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以现行教材为主要内容。试题注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的基础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收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力求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三、考点设置
实验技能考试考点应设在建有标准化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并且仪器设备达到部颁标准“基本”类要求的中学。实验用房到位,室内水、电等设施齐全,理、化、生学生分组实验仪器、药品能够满足实验教学和实验技能考试需要。达不到要求的学校不设置考点,该校考生到就近学校参加考试。
信息技术考试考点设置在本校计算机教室,各中学要安排电教人员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四、考试时间
全县考试统一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至27日。其中,实验技能考试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至21日;信息技术考试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至27日。实验技能考试与信息技术考试同步进行。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实验技能及信息技术考试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南漳县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及信息技术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聂在荣
副组长:刘爱民 邹三星 莫秀菊
成 员:方 明 徐能章 李玉联 刘兴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兴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电教站,具体负责考试的安排和各项考务考纪工作。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南漳县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实验技能及信息技术考试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