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领取2015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6-04-05来源:宿迁市人民政府网

根据省厅通知,结合实际工作安排,现将2015年在宿迁市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且成绩合格(不含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发放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3月25日—4月10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地点:宿迁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办公室(1203室,宿迁市洪泽湖路139号)

二、注意事项

1、按要求证书须由本人领取,请领证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现场领取。

2、如不能按时领取,我处将代为保管,此后领取请提前电话预约。

3、联系电话:0527-84362654

宿迁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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