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2016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
2016-03-31来源:大埔县教育信息网

各县(市、区)教育局、语委办,蕉华管理区,各市直学校:

我市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将于4月上旬开始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一)持有第二代身份证的、户口或工作单位在梅州市范围内,自愿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

(二)各中专学校在校学生。

(三)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为三级甲等及以下者建议重新参加测试,努力提高普通话水平。

(四)广东省内近三个月内参加过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期测试。

二、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经我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核准,需缴纳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费共110元/人(在校学生集体报名85元/人)。

三、报名方式

(一)个人报名

1.请于2016年4月9—27日登录“梅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mzedu.com/),点击“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进行网上预报名。

2.考生请严格按要求上传蓝底近期证件照,未上传照片或上传不规范照片则视作无效报名。

3.为便于邮寄普通话等级证书,“联系地址”一栏请填写个人详细通讯地址,如委托他人代收,请在地址栏内添加收件人姓名、电话。

4.考生请按系统要求如实输入个人资料,如因填报错误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本期报名一律需在指定时间网上预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已预报名但逾期未办理缴费确认手续的,作放弃处理。

5.报名者请携带

①考生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请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户口簿复印内容为考生信息页面);

②“银联”标识银行卡(现场不收取现金)到梅州市教育局一楼办事大厅办理缴费确认手续,领取培训通知及准考证。可代报名。

报名日期:4月25日:五华县、兴宁市考生;

4月26日:平远县、大埔县、丰顺县考生;

4月27日:梅江区、梅县区、蕉岭县考生。

(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

6.根据省教育厅、省语委会有关属地管理原则规定,户口非梅州籍考生须提交梅州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梅州市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二)中专学校师生集体报名

1.学校统一采集师生电子照片,每张照片以该考生身份证号码命名,照片为蓝底证件照,像素比例为390*567。

2.按要求填写《梅州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册》(见附件),并于4月15日前将考生电子照片及报名册电子文档发至市语委办邮箱mzsywb@126.com。(教师、学生应分别造册)

3.学校统一到银行办理缴费手续,教师110元/人,学生85元/人,银行开单统称为“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费”,账户资料如下:

收款单位:梅州市教育局

开户行:建设银行梅州南区支行

帐号:44001728643050639750

4.持加盖学校公章报名册1份和缴款凭证于4月28日到梅州市教育局905室办理缴费确认手续,并领取准考证。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先培训后测试”的原则,考生需参加测前短期培训,地点为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具体培训日期及场室安排见培训通知。学校集体报名者视报名人数另行安排培训地点。

(二)培训教材为《普通话水平测试教程》(附光盘,广东音像教材出版社出版),可在报名时自愿购买。

(三)5月16日起安排测试,个人测试日期见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测试地点为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

考生受测后20个工作日内可凭准考证号登录“梅州市教育局”或“畅言网”网站查询成绩。

(四)市语委办向测试成绩60分以上者,颁发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印制、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向60分以下者发放成绩通知单。证书及通知单将于2016年9月底前邮寄至考生指定地点,邮资费用由收件人支付;集体报名

考生证书由学校统一领取。

(五)根据《广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舞弊处罚规定》,如有请人代考或替人代考等其他违纪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将上报广东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办公室备案,两年内不得申请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梅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咨询电话:0753-2180815。

梅州市教育局

梅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

附件:梅州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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