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张掖市临泽县选拔民兵常备应急分队(城区治安巡逻队)队员公告
2016-03-31来源:临泽县人民政府网

为切实维护和保障全县社会稳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临泽县武装部、临泽县人社局、临泽县公安局决定,组织实施临泽县公开招录民兵常备应急分队队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计划

本次共选拔民兵常备应急分队队员30名,限男性,其中从城镇复转退军人中选拔10名,从城镇失业人员中选拔20名。

二、工资待遇及人员管理

选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为2个月,劳动合同期内缴纳社会保险费,合同期满不在续签,自谋职业。工资由县公安局按月发放,工资标准按全县最低工资标准1320元+专项补贴800元执行。城区治安巡逻队日常巡逻管理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民兵常备应急分队日常管理工作由县武装部负责。

三、选拔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30日至1998年3月30日期间出生)的临泽城镇户籍人员;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政治坚定,道德品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勤奋敬业,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好,身体健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治安处罚的,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二)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五)曾经或正在参与邪教组织的;

(六)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七)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八)有法律规定不得从事此类工作情形的。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选拔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临泽县武装部值班室

报名时间:2016年4月6日至8日,每天上午8:30一12:00,下午2:30-6:00。

报名人员凭本人有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退伍军人证)、带同底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

由县武装部、人社局、民政局、公安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退伍军人证)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说明理由;对材料不全的,要求补充。

(二)笔试

1、内容。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政治理论。

2、时间:2016年4月10日。

3、地点。本次考试考场设置在临泽二中。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三)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为参加笔试的全部考生。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体能测评由县武装部、人社局、公安局组织实施,只进行一次,体能测评共4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体能测评地点:临泽四中

体能测评时间:2016年4月13日

体能测评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

1、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3〃1为合格

2、800米跑:所用时间≤4'25〃为合格

3、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45厘米为合格

4、5公里越野:30分钟内为合格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武装部、人社局、公安局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拔计划数从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体检不合格的,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察政审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情况。

(五)公示、录用与监督

如有考生中途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根据考试综合总成绩从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反映的问题对录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县武装部、人社局、公安局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报名联系人:石朋刚 联系电话:0936-5953113

13309366555

临泽县武装部 临泽县人社局 临泽县公安局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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