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须知和资格审查通知
2016-03-30来源:河北工业大学

一、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2016年4月10日至4月17日之间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学院安排并通知考生。复试安排确定后,考生可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查询。

二、复试内容由各学院组织进行。

三、复试资格审查时间:各学院复试时间之前2个工作日

复试资格审查地点:河北工业大学北辰校区行政楼B区214(研招办)

资格审查内容:

1、硕博连读考生

硕博连读考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2、普通全日制应届硕士生

普通全日制应届硕士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2016年6月30日前须将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交至研招办。

3、普通全日制往届硕士生

普通全日制往届硕士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硕士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电子备案表的验证有效期延长至2016年7月)。

4、非全日制硕士生

非全日制硕士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本科学位证,硕士学位证,本科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电子备案表的验证有效期延长至2016年7月)。对于取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必须提供国家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认证报告。

资格审查后将对材料合格的考生现场发放《2016年博士复试通知书》。

以上复试资格审查材料须全部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后须暂存研招办,待省考试院录检后退还学生本人。

四、对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1、应届硕士毕业生在2016年6月底前拿不到毕业证、学位证的;

2、往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学历证书编号与提供的学历证书原件不符又不能在2016年4月底前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的;

3、没有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或与报考时的学历信息不符的;

4、证件和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

5、上一年度有作弊行为隐瞒不报的。

各学院复试小组复试前对考生资格再做进一步审核,由具体审核工作人员和学院负责人在《考生身份确认表》上签字确认,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一旦发现有替考行为,立即取消该考生复试资格。

五、所有考生复试期间都需参加体检,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体检时间:2016年4月11日--4月15日(每天上午)

地点:河北工业大学校医院,地址: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一号路三段(河北工业大学北院斜对过)。

六、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1)机械工程学院:李老师 022-60204197

(2)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邬老师 022-60435005

(3)电气工程学院:陈老师 022-60203542

(4)化工学院:骈老师 022-60202443

(5)土木与交通学院:陈老师 022-60436457

(6)经济管理学院:韩老师 022-60435165

(7)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侯老师 022-60204129

(8)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齐老师 022-60435718

(9)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高老师 022-6020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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