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杭州市富阳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2016-03-29来源:富阳教育信息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结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对2016年上半年杭州市富阳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杭州市富阳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杭州市富阳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

二、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属富阳区的申请人(下称申请人),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杭州市富阳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含参加全国统考取得合格证明人员)。

三、根据教育部规定,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的方法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依据杭州市教育局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会议精神,杭州市富阳区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网上申报

4月1日-4月12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表中的现场确认点填写“富阳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上申报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为工作日的8:30—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开放。

(二)提交书面材料

4月14日-4月15日,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在富阳区的各申请人,必须到富阳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现场确认点(富阳区教育局—富春街道鹳山路21号)提交有关书面材料进行初审,申请人应当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和有关表格(详见《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注意事项》中的提交材料清单)。

(三)集中组织体检

4月19日,由杭州市富阳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体检,申请人需在指定医院参加规定体检的全部项目的检查(包括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规定体检项目漏检或缺检均视为不合格处理。体检费按医院收费标准由申请人自负。

(四)材料复审、现场确认

4月27日~4月28日,申请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杭州市富阳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现场受理点进行现场确认、确定是否正式受理。未参加国考的部分申请人需缴纳280元考试费用(在职教师和师范生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免交考试费用)。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认定过程中的面试、笔试、认定结果和领取材料等通知,杭州市富阳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将通过(富阳教育信息网网址www.fyedu.org)进行告知或公示,非国考申请人的笔试、试讲的告知时间在5月9日左右,所有认定结果的公示时间在5月23日左右,领取教师资格证的时间为5月27日。杭州市富阳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二)杭州市富阳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现场受理点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鹳山路21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联系电话:61700991,邮编:311400。

(三)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的笔试和试讲通知、认定的结果公布、领证通知等事项,将由杭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过杭州教育网(网址http://www.hzedu.gov.cn/)进行告知或公示,其中笔试、面试的告知时间在5月17日左右,认定结果的公示时间在6月1日左右。请申请人务必注意浏览杭州教育网的告知或公示,了解自己的申请情况,杭州市教育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市局联系电话:87917210。

杭州市富阳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杭州市富阳区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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