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梅州市兴宁市事业单位招聘哪些情形的考生可以获得笔试加分?
2016-03-29来源:易贤网

问:2016年上半年梅州市兴宁市事业单位招聘哪些情形的考生可以获得笔试加分?

答: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文件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县、乡名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招聘单位审核,未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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