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领取2015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6-03-27来源:普洱市司法局

普洱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公告(第1号)

关于领取2015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普洱市司法局公告(第1号)

云南省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已制作完毕,根据省司法厅通知,普洱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科将于3月25日起开始发放。依据《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规定,合格人员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时,须进行首次年度备案。请合格人员到省司法厅网站“文书下载”栏自行下载《<法律职业资格证>年度备案登记表.doc》,认真如实填写。鉴于公安机关有新的规定,不再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年度备案登记表》上的“工作单位政审意见”、“派出所政审意见”栏,可以不用填写。请合格人员携带该登记表、准考证、成绩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机构联系领取证书。

普洱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科(月光路1号)

电话:0879-2189605

普洱市司法局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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