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通知
2016-03-26来源: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6年第01号公告及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2016年第18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我区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部分。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网上报名”,网址:www.nmec.org.cn),具体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3月29日24时,余杭区考生填报的考点名称为杭州,不得跨考点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已完成网上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人员请于4月18日—4月21日到区卫计局医政管理科(余杭区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501室)完成现场资格确认手续(联系电话:89277125)。

二、报名条件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各考点和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医政医管”的“医疗机构与医师”栏目下查询(国家卫生计生委网址:www.nhfpc.gov.cn);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址:www.nmec.org.cn)。

(二)2016年继续对报考临床执业医师(110类别)的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的考生实行加试专业的内容考试。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加试考试。报考加试专业的考生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考生为目前在院前急救(120急救工作人员)和儿科岗位的工作人员;

2.考生所在单位须有“院前急救”和“儿科”诊疗科目。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和考生加试申请表。

三、现场确认提交材料(复印件应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成功通知单;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3、近期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2张,并将照片黏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处(需露眉露耳,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2016年3月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学位证书者需提交未取得学位证书证明(附件5);

5、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附件1);

6、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附件2);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四、考试范围

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实践技能考试仍使用《医师资格考试大纲2013年版》,中医、中西医结合实践技能考试启用《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实践技能考试部分)2016年版》。

五、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6年7月1日至7月15日。具体时间以考生准考证的时间为准。

(二)医学综合笔试时间:

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6年9月24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6年9月24日、25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全部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6年9月24日上午8:00—10:00,10:20—12:20。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全部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6年9月25日上午8:00—10:00,10:20—12:20;下午14:00—16:00,16:20—18:20。

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仅限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考试:2016年9月24日,下午17:00—17:30。

六、考试收费形式及标准

(一)收费形式:

采用网上分段缴费方式进行。考生现场确认后经过考点资格审核通过,即可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和实践技能考试费,缴费开放时间段为4月19日至5月2日;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公布且成绩合格者,再网上缴纳医学综合笔试费,缴费开放时间段为7月22日至8月30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考试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收费标准:

1、报名费和实践技能考试费。根据浙价费〔2012〕207号文件规定,收取报名费10元/人;实践技能考试费临床、公共卫生、中医类别考试费180元/人,口腔类别考试费200元/人。

2、笔试费用。临床、中医类别实行纸笔考试,执业医师类别综合笔试费20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类别综合笔试费120元/人;口腔、公卫类别执业医师类别考试费20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类别考试费120元/人(口腔、公共卫生类别2016年实行计算机化考试,机考收费标准以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最新调整为准)。

七、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网上报名时仔细核对个人的报考信息,考生填报单位名称时必须严格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许可证第一名称报名。如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引起的各种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考生网上报名后,必须到现场确认,并认真核对自己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上的与考生本人相关的信息,以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不到现场确认者,其网上报名无效。

(三)今年考生仍将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实践技能考试考生准考证打印起止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30日,医学综合笔试考生准考证打印起止时间为9月1日至9月23日。

余杭区卫计局医政管理科

2016年03月25日

附表: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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