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阳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办法
2016-03-25来源:新野教育网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体育考试的政策导向,促进考试公平,确保规范施考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培养学生运动兴趣、养成体育锻炼习惯、掌握运动技能、磨练意志品质,不断提升青少年学生的健康素养和体质健康水平。

二、考试对象

全市2016年参加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的初中毕业生。

三、考试时间和组织办法

(一)自4月1日开始至6月1日结束。各地可结合实际在该时间段内择机组织考试。

(二)《办法》是2016年全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标准和遵循,是规范统一全市考试工作的保证,各地、各学校要遵照执行。

(三)全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由南阳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县(区)、南阳油田所属学校的考试工作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油田教育中心分别组织实施;高新区所属学校及市二十二中、市十三中、市十三中北校区的考试由卧龙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市实验中学的考试由宛城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的考生随中招报名信息采集归属地参加考试。

(四)每位考生只能在当地统一安排的时间内参加一次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计入该生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分。

四、考试项目及成绩评定

(一)考试共设三个必考项目。分别是: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坐位体前屈和立定跳远。每位考生必须统一参加三个项目的考试。

(二)三项考试按照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关评分标准执行。三项考试以满分70分计入中招成绩总分,其中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满分为30分,其它两项满分各为20分。

五、考场及考试器材

(一)具有保证全部考试项目顺利进行,不受外界干扰的全封闭条件场地。

(二)具有保障体育考试所需要的设施、器材和其它相关条件。

(三)全市所有中招体育考试考场必须使用智能化测试仪器并配备考场监控设施。要投入专项资金,用于购置考试器材、改善考试条件,确保工作需要。

五、考务工作

(一)学校要组织好本校学生报名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生名单及有关信息经学校核实确认后,于考前15天报所属辖区教体局(教育局)体育考试办公室。体育考试办公室应于考前一周打印校对名册下发各学校,由学校组织学生再次确认,最终将纠正无误的名册加盖学校公章上报。学校考生报名及考试顺序编排采用计算机管理,计算机程序由市教育局统一提供,考生准考证由各考区统一按中招报名信息和市教育局分配的编号随机打印。

(二)考试采取全封闭方式进行,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应与外界隔离,避免与外界人员接触。

(三)每个单元时间测试完毕后,要将测试仪器的主机、成绩记录U盘和考场原始记录单交机要员送往机要室妥善保存。

六、考试规则

(一)考生参加体育考试,要身着运动服装或轻便服装,穿平底运动鞋或平底轻便鞋。

(二)体育考试原则上按照先进行柔韧或力量项目,最后进行耐力项目的顺序。

(三)每位考生三项考试应在一个单元时间内完成。如因天气或特殊原因考生不能在一个单元时间内考完三项,可延长至当天完成。当天不能够完成三项考试的考生,已考项目成绩无效,另行安排时间重新进行考试。

(四)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

受试者20-30人一组进行测试,站立式起跑。考生在监考人员的指导下佩戴终点信息接收器,当听到“跑”的口令后开始起跑,计时员及时启动计时按键,当考生跑完全程,仪器自动录入该生成绩,以“分、秒”为单位记录成绩。

(五)坐位体前屈

考生坐在水平地面上,赤足、两腿伸直、两脚平蹬测试纵板,上体前屈、两臂向前伸直、用两手中指指尖向前逐渐轻推游标,直到游标不能前移为止,以“厘米”为单位记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每人连续测试两次,测试仪自动取最好成绩。测试时,考生不得有两腿弯曲或两臂突然发力动作,否则视为犯规,成绩无效。

(六)立定跳远

考生两脚自然分开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如踩线,仪器自动判罚,本次试跳无成绩),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每人连续试跳三次,测试仪自动记录其中成绩最好的一次。以“米”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七)考生每考完一项,考生可当场知悉本人的考试原始成绩。

(八)考生参加考试,每项目点名三次不到者,按放弃考试处理,该项成绩按“0”分计算。

七、考试特殊情况的处理

(一)因肢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免试体育,其成绩按照本年度当地考区体育考试的平均成绩计分。因病、因伤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也可申请免试,其体育成绩按满分(70分)的60%计分。上述两类免试生,均应在当地进行体育考试一周前,由所在学校负责收齐残疾证原件(复印件)、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和免试申请表(一式三份),到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考试办公室办理申请免试手续,经当地体育考试办公室统计汇总,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核准后按相应的免试计分标准记入该生成绩。

(二)因病、伤或女生月经期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在考试当天测试前,由考生学校的负责同志,持考生本人或家长的书面申请、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加盖学校公章的汇总名单,向本考场主考申请办理缓试手续,经同意后方可缓试。缓试学生统一由当地考务办公室在当地体育考试时间内另行安排时间进行考试。缓试生的体育考试执行正式考试的各项规定。

(三)学生在体育考试中因伤、病等突发事件而中止体育考试,已考项目成绩有效,未考项目按无成绩计算,其考试成绩按已考完的项目统计计分;如果该生申请缓试,必须经领导小组批准,已考项目成绩无效,同缓试生在统一安排的时间内重新进行考试。

八、安全管理和纪律要求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初中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和安全工作预案,要建立完善领导机制、监督机制、安全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做好对考生的身体检查,要教育学生主动报告身体状况,根据了解掌握的情况,对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的心脑血管疾病等患者要做好劝阻工作,并及时办理免试手续。在考试中应加强医疗保护措施,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对远距离参加考试的考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定要做好往返交通安全、驻地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等工作,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要端正考风,严肃考试纪律。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考试成绩按“0”分计算;凡徇私舞弊、违反考试纪律的考务人员和带队教师,一经查实,应立即停止工作,并视情节轻重,按中招考试舞弊、违纪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置。

九、考试的收费标准

体育考试收费标准按照豫教财字〔1998〕9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每生10元。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超标准收费。

本办法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南阳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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