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查目的
1、了解考生具备的听说能力以及用英文阅读外文文献的情况。
2、了解考生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情况。
二、考查内容
1、自我介绍(1—2分钟)
2、回答问题(5分钟)
三、考试成绩及评分标准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5分。评分标准如下:
1、能够听懂主考官用英语发出的问题;(1分)
2、能够流利地进行自我介绍和回答问题,无长时间停顿、无结巴;(2分)
3、发音准确(语音语调正确)、无明显地方口音;(1分)
4、能够回答主考官即兴提出的问题,能够自由表达观点(1分)
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者,均按零分计:
1、完全无法开口者;
2、听不懂提问,答非所问者。
3、说出的句子基本(90%以上)不完整,只是单词拼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