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对象为具有参加2016年山东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招生资格的考生。
2、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招生网(http://www.sdivc.net.cn/)为我院唯一报名网站,其他网站未经授权,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组织考生报名。
3、网上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计划表》。
4、考生须填写本人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对由于考生填报不当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能录取或无法送达录取通知书的情况由考生本人负责。
5、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4月7日(暂定,请及时关注招生网站)
6、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需签字确认此项规定,并承诺被录取后不再参加统考及录取。
7、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考生由于选报多所院校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而不能参加院校单招考核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8、其它未尽事宜,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请致电咨询(0533-8407001 8407007 8407873 8407875)。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