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6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各个职位的招录对象如何界定?
2016-03-25来源:易贤网

问:各个职位的招录对象如何界定?

答:

(一)面向选调生遴选的职位,限湖北省委组织部统一选派的选调生报考。

(二)面向“四项目”人员及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考的职位,限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四项目”人员、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四项目”人员是指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2016年7月31日前已经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并在我省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三支一扶”(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四类人员。共青团湖北省委选派到外省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也可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的职位。“四项目”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以“四项目”人员身份享受定向招录政策。

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是指入伍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和入伍前为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在校生,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专科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

(三)面向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招考的职位,凡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符合招考公告、报考指南和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四)招考职位对基层工作经历不做限制的,符合招考公告、报考指南和职位资格条件的所有人员均能报考。

(五)招考职位限2016年高校毕业生报考的,仅2016年高校毕业生方能报考。

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2016年高校毕业生,可以2016年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也可报考要求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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