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破格录取公告
2016-03-23来源: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5〕9号)、河北省《关于做好2016年河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招委研〔2016〕2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招收部分线下生(破格复试录取),具体规定和要求如下:

一、破格复试原则

对于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参加破格复试,具体规定如下:

1.第一志愿报考本单位且拟录取的专业是第一志愿报考的专业;

2.分专业招生计划调整前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

3.业务课Ⅱ成绩在130分(含)以上或有高水平论文等能证明创新能力的成果(具体由相关学院规定);

4.不破总分,公共课(英语或政治)只能有一科,单科成绩与国家划定的本专业复试分数要求相差不超过5分;

5.破格录取的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3%;

6.线下考生排名原则按照报考专业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

二、破格复试报名程序

1.学校在3月22日发布公告,公布参加破格复试要求。

2.学生报名(拟破格录取表见附件),研究生部负责通知到符合条件的所有考生,并对申请人情况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页进行公示。

3.学校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对报名参加破格复试考生资格审定,对符合破格复试的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页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4.同时将破格复试名单报我省考试院审批。未经批准的考生不能参加破格复试。

三、复试录取

复试考察内容及形式同统考调剂考生相同。复试合格者,待录取,并公示。经录检合格,确定录取。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3.23

附件:拟破格录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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