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保定高新区管委会选调乡镇公务员简章
2016-03-23来源: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保定国家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保定国家高新区乡镇公务员。

一、招聘名额

保定国家高新区乡镇公务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身份,具备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下列公务员不具备报名条件: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基层或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新提拔人员任职试用期或任职未满一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招完成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确定录用人选。

四、报名说明

(1)被选调人员中原任副科级职务的原则上不安排职务,按科员对待。

(2)本次公开选调方案由高新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3日至2016年3月27日(8:30—11:30,14:30—17:00)。

报名地点:保定国家高新区管委会309房间(报名人员携身份证、公务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小2寸免冠照片3张)。

联系电话:3327733 联系人:郭辉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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