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市石柱县县情及各招录单位/职位简介
2016-03-22来源:重庆市公务员局公众信息网

一、县情简介

石柱建县于公元619年,全县幅员面积3012平方公里,辖32个乡镇,总人口54万人。巾帼英雄秦良玉、太阳出来喜洋洋,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土家罗儿调先后在这里孕育诞生。

“中国黄连之乡”、“中国辣椒之乡”、“全国长毛兔第一大县和全国莼菜之乡等多个美誉昭示着时代的灿烂。石柱县气候温和,四季分明,森林覆盖率超过50%,被誉为绿色宝库和森林氧吧。云梯街、油草河、黄水森林公园、千野草场等风景区山清水秀,美丽如画,黄水夏季气温为20°,公园内云雾缭绕,云山雾海颇为壮观,置身其间,宛如腾云驾雾!这里独具特色的土家吊脚楼、迎宾咂酒、土家情歌对唱、摆手舞等民俗风情表演让人留连忘返。石柱站在风云如梦的历史蓝图上,为我们展示着它的生态魅力和自然情怀。

石柱毗邻湖北省,具有南北承启,东西传递的区位优势,被纳入国家成渝经济区和武陵山经济协作区和重庆市江南万亿工业走廊三大区位经济优势。近年来,石柱已经建成了沪渝高速公路、涪丰石高速公路、渝利铁路,在建沿江高速公路、西沱深水良港和梁黔高速公路。特别是沪蓉高速铁路的全线通车,从石柱县城出发,80分钟可到重庆主城,7小时可达北京、上海、广州,使石柱迎来了“火车一响黄金万两”的大发展时期。

二、各招录单位、职位简介

(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

1.单位职能职责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负责制定普法教育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乡镇、部门的法制宣传、法制治理工作;负责监督律师工作和公证工作;负责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在本县设立的国(境)外律师机构及其司法业务活动;负责监督企、事业法律顾问工作和公证机构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基层司法所的建设和管理,指导乡镇、部门的人民调解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和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监督、管理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监督和指导社会司法鉴定工作。

2.职位简介

“乡镇司法助理”职位:主要到乡镇从事基层司法相关工作,具体乡镇按乡镇司法所编制启用情况安排。

(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会计核算中心

1.单位职能职责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会计核算中心为县财政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于2008年1月经原重庆市人事局批准于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县级核算单位和各乡镇政府的财务核算工作,并实施会计监督;负责为核算单位和各乡镇政府提供财务数据、财务信息和财务报表;协助各乡镇政府、县级核算单位做好财务管理、编制预算、决算报表和固定资产的清理、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核算单位和各乡镇政府会计档案资料。

2.职位简介

“综合管理1、综合管理2“职位:主要在乡镇从事乡镇综合管理相关工作,具体乡镇按考试成绩选岗。

“财政管理1、财政管理2”职位:主要在乡镇财政所(县会计核算中心乡镇分中心)从事乡镇财务相关工作,具体乡镇按考试成绩选岗。

“会计”职位:在县财政局机关从事会计业务相关工作。

“数据分析”职位:在县财政局机关从事计算机管理及财政数据分析相关工作。

(三)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

1.单位职能职责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于2007年7月经原重庆市人事局批准于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开展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拟订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征缴计划和支付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经办、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乡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工作。

2.职位简介

“社保管理”职位:主要从事社会保险管理相关工作;县社保局现有职工61人,其中女性31人,为了合理改变单位男女性别比例,限招录男性人员。

(四)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1.单位职能职责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于2016年1月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县劳务经济局)、县人力资源交流中心整合而成,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原就业服务管理局和人力资源交流中心经原重庆市人事局批准于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主要负责提供公益性就业创业服务;负责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指导管理职业技能、就业创业等职业培训;指导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人力资源基础台账建设;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和流动党员管理服务。

2.职位简介

“综合管理”职位:主要从事办公室文秘及档案管理相关工作。

(五)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旅游监察执法大队

1.单位职能职责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旅游监察执法大队为县旅游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于2007年10月经原重庆市人事局批准于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受县旅游局委托,负责宣传旅游法律、法规;负责旅游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受理、处理各种旅游投诉、举报的具体日常工作。

2.职位简介

“旅游监察”职位:主要从事旅游环境监察执法及景区规划建设相关工作,需经常出差及节假日加班,男性更为适宜。

(六)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

1.单位职能职责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于2007年9月经原重庆市人事局批准于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依法监督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及职业卫生工作;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依法组织、监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2.职位简介

“安全检测”职位:主要从事工作场所(含矿山、井下等)安全生产执法及生产设施设备和仪器装备的检测相关工作,男性更为适宜。

“安全监察”职位主要从事工作场所(含矿山、井下等)安全生产执法相关工作,男性更为适宜。

(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档案局

1.单位职能职责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档案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档案馆)为县政府管理的局馆合一机构,于2007年12月经原重庆市人事局批准于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档案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全县档案工作;组织起草全县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档案行政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乡镇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案件。

2.职位简介

“文秘”职位:主要从事办公室文秘等相关工作。

(八)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商务综合执法大队

1.单位职能职责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商务综合执法大队为县商务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于2014年1月经重庆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批准于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负责商贸流通重点行业和重点商品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粮食流通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购销活动相关的监督检查,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维护公平交易;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

2.职位简介

“商务管理”职位:主要从事电子商务及商品流通管理相关工作。

“商务执法”职位:主要从事商务市场综合执法相关工作,需经常出差及节假日加班,男性更为适宜。

(九)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大队

1.单位职能职责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大队由原县规划监察执法大队、县城乡建设监察执法大队、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整合而成,为县政府办公室管理的正科级行政监察执法机构。于2016年1月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县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行政监察执法职责;负责拟订全县土地、规划、城乡建设行政监察执法工作规划及相关制度;负责对非法用地和破坏国土资源、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制止、立案、调查、处罚;承担全县阶段性集中整治违法建设、矿产资源和卫片执法检查等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领域里的专项行政监察执法工作;负责对非法用地、破坏耕地、违反城乡规划和不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案件举报受理、办理、查处等工作。

2.职位简介

“行政执法1”职位:主要从事城乡建设一线行政执法工作,需经常出差加班,男性更为适宜。

“行政执法2”职位:主要从事城乡建设一线行政执法工作,需经常出差加班,男性更为适宜。

“行政执法3”职位:主要从事城乡建设一线执法及测绘测量仪器操作控制相关工作,需经常出差加班,男性更为适宜。

“建筑测绘”职位:主要从事城乡建筑物领域测量及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工作,需长期到边远乡镇出差,男性更为适宜。

“文秘”职位:主要从事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办公文秘有关工作。

(十)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政管理监察大队

1.单位职能职责

县市政管理监察大队为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的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于2007年10月经原重庆市人事局批准于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监察、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用事业监察、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容环境监察、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监察、管理工作;受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实施城市市政监察执法。

2.职位简介

“市政监察”职位:主要从事市政管理及监察等一线执法相关工作,节假日实行24小时待机勤务,男性更为适宜。

“园林管理”职位:主要从事市政园林管理相关工作。

“建筑管理”职位:主要从事市政建筑管理相关工作。

“会计”职位:主要从事财务会计相关工作。

(十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1.单位职能职责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于2007年10月经原重庆市人事局批准于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行使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等综合监督执法职权,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情况,查处违法行为。

2.职位简介

“卫生计生执法”职位:主要从事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相关工作,男性更为适宜。

(十二)石柱县林业综合执法大队

1.单位职能职责

县林业综合执法大队为县林业局管理的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于2009年5月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批准于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涉林行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对买卖或伪造涉林证件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林木采伐、林地征占用等行政执法工作。

2.职位简介

“文秘”职位:主要从事办公室文秘相关工作。

(十三)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1.单位职能职责

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为县林业局管理的正股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于2009年5月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批准于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预案、森林植物检疫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及监测,定期开展预测预报,组织、指导全县对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负责疫源疫病的防控工作。

2.职位简介

“森林植物检疫”职位:主要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及执法相关工作。

(十四)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机监理站

1.单位职能职责

县农机监理站为县农业委员会管理的正股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于2007年10月经原重庆市人事局批准于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农机安全生产,推广农机安全技术;负责农机驾驶证制证、核发等工作。

2.职位简介

“农机监理”职位:主要从事现代农业生产设备智能控制及农业经营相关工作。

(十五)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种子管理站

1.单位职能职责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种子管理站为县农委直属正股级事业单位,于2012年3月经重庆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批准于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种子法律法规;拟订并实施全县农作物种子发展建设规划;负责全县各类农作物的种子计划、生产、经营和质量检验、检查及监督管理,按照《种子法》的有关规定,负责《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质量合格证》条件审核工作;负责种子市场监督管理和良种补贴工作落实;承担农作物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审定及种子信息反馈工作;负责全县种子生产技术攻关、项目争取和技术人员培训管理工作。

2.职位简介

“农业管理”职位:主要从事农业种植和农业经济管理相关工作。

(十六)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1.单位职能职责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为县农业委员会(县畜牧兽医局)管理的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于2007年5月经原重庆人事局批准于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主要职职职责是负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产品检疫等工作;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责组织控制和扑灭动物疫情;负责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管理工作。

2.职位简介

“文秘”职位:主要从事办公室文秘写作相关工作。

“财会”职位:主要从事财务管理相关工作。

(十七)石柱县公安局

1.单位职能职责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工作;研究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运行中公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方面的形势;组织起草公安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公安机关国家赔偿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装备现代化建设;开展民警教育训练,公安宣传,按权限实施对人民警察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案件以及毒品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突发性案(事)件、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灾害事故;负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负责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特种行业、文化娱乐场所、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县居留、旅行的有关活动;负责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负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负责交通事故处理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负责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县计算机及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实施公安信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技术建设;组织实施公安执法制度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承办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基层派出所负责辖区内的各地段、各部门和各村居委依法实行治安管理,维护辖区治安、交通秩序;管理户口及居民身份证;管理特种行业、场所治安秩序;办理辖区内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负责对被宣告缓刑、假释、剥夺政治权利、保外就医和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开展多层次的群防群治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等。

2.职位简介

“基层民警1、基层民警2、基层民警3、基层民警4”职位:主要从事基层派出所民警相关工作。

“心理矫正”职位:从事公安心理健康咨询、矫正与治疗相关工作。

一代龙河汇九脉,十里青山入半城。石柱县城被龙河环绕,玉带河从老城穿城而过,是重庆市级山水园林城市。全县城镇化率达到36.98%,城市建成区绿化率达35.1%。县城玉带河公园、旗山公园、滨河公园、关门岩公园等公园面积达到67.3万平方米,休闲、健身场所清新、怡人;随着畔山华府、时代广场、隆鑫花漾城等房地产项目陆续建成投用,工作、生活环境恬静、舒适。

时光流转,昔日的贫困山区正在崭露新颜,一个创业的乐土正在释放精彩。今日的石柱,蕴涵着对共谋发展有识有志之士的巨大热忱,正张开双臂欢迎你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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