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教育部确立的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学院始建于1984年,原为国家民政部创办的民政部重庆民政学校,2001年3月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3月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院位于重庆大学城,现有14个二级学院(教学部),开设招生专业46个,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
学院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城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院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为:2013年98.72%、2014年98.64%、2015年98.51%。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经教育部批准,我院2016年继续在贵州实施单独考试招生,42个专业共单独招收全日制高职(专科)生30名。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招生科类 | 层次 |
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管理、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民政管理、婚庆服务与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微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物流管理、市场营销、国际贸易实务、连锁经营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文秘、服装与服饰设计、文化市场经营管理、人物形象设计、物业管理、园林技术、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安全技术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城市管理与监察方向)、会计、财务管理、农村金融、家政服务与管理(家政管理方向)、康复治疗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空中乘务、酒店管理、商务英语、商务管理 | 30 (其中:普通文理科20、中职生10) | 普通文理科、中职生兼招 | 高职(专科) |
注:以上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各专业名称以教育部2016年下发的专业指导目录为准,专业介绍请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http://zs.cqcmc.cn)。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符合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参加贵州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取得资格的考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取得2016年普通高考资格、三校生取得2016年中职单报高职报名资格)。
注:2016年,经民政部批准,学院继续实施“孤残儿童高等教育助学工程”,针对孤儿开展高职招生(含单招和统招),并由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资助解决就读经费(详见附件1)。
四、报名及志愿填报
考生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qcmc.cn)进行网上报名,并完成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可填报2个专业,注明是否服从调剂)。报名成功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报名信息、报名考试费、两张1寸照片,到我院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5~10日。
2.报名资格确认(领准考证)时间:2016年3月26日8:00~9:00。
3.报名资格确认(领准考证)地点:贵州省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贵州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贵阳市云岩区枣山路9号。
4.报名考试费:150元/生(由考点收取)。
五、考试安排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组织实施。
(一)考试科目
本次考试分为文化考试、综合测试两个部分,满分500分。
1.文化考试(笔试):300分
(1)普通高中毕业生直接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须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并折算为满分300分计入总成绩。
(2)中职毕业生须参加文化考试(闭卷、笔试),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两科(各科150分,合计300分),主要测试中职阶段文化基础知识。
2.综合测试(面试):200分
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需参加综合测试。
(1)考试形式:综合面试(现场考核和问答);
(2)考试内容:主要考察学生职业倾向、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等基本素质。
(二)考试时间
时 间 | 科 目 | |
3月26日 | 9:00~11:30 | 综合测试 |
14:00~17:30 | 文化考试(中职毕业生参加,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参加) |
(三)考试地点
贵州省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贵州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贵阳市云岩区枣山路9号。
六、录取办法
(一)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按照考生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总分,分专业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二)学院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各专业预录取考生名单于2016年3月29日起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我院正式录取。
(三)学院于4月底前将录取结果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贵州省2016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也不得被其他高校录取。
七、新生入学
(一)新生通过单独招生在校学习期间,在学费、住宿费、户口迁移、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二)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八、联系方式
(一)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招 生 处:林老师、蒋老师、杨老师
招生电话:023-65626666、023-65626165(传真)
学院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二路151号
邮政编码:401331
招生网址:http://zs.cqcmc.cn
电子邮件:cqcmczs@163.com
(二)考点联系方式
考 点:贵州省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贵州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徐晓春
联系电话:0851-86918059
考点地址:贵阳市云岩区枣山路9号
2016年2月26日
附件:1.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6年“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