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资格和条件
一、如何判定是否符合报考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的条件?
报考人员需对照公告所列基本条件,同时按照招考职位对工作性质、工作经历,以及获得表彰的事由、层级等资格条件,对照自己的情况,判定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报考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有何规定?
工作时间计算截止2016年7月31日。工作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全日制学校上学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社会实践经历,不计入工作经历时间。
三、如何理解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有关“我省境内各类企业”、“生产经营一线”和“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规定?
1.我省境内各类企业是指:在我省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并且报考者的具体工作所在地也应在我省境内。
2.“生产经营一线”主要是指在生产一线、服务一线、销售一线等直接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工作岗位。本次招考,包括从基层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的人员。
3.“5年以上工作经历”以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合同、聘用合同等劳动关系证明或工资发放凭证等认定;在不同企业中的工作经历可以累计计算,试用期可计算在内。
四、怎么认定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有关任职时间?
面向村(社区)干部报考的职位,仅限于从2011年7月31日至今连续任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任职时间以当选证、任职文件等法定文书为准,因换届时间推迟等原因临时担任村(社区)干部的,可以组织确认的任职时间为准。
因城中村改造等原因,由村干部改任社区干部的,连续任职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五、获得市级及以上劳模如何认定?
市级及以上劳模包括获得国家级劳模、省级劳模、市级劳模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其他的表彰不认定为劳模。
六、怎样认定表彰?
1.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的表彰,是指报考人员在生产、销售、服务等一线工作,获得大中型企业及其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的表彰,或小微企业、务工单位规模在8人以上的表彰,以及乡镇及以上党政群机关的表彰。或是指报考人员在农林牧渔生产经营一线围绕发展农村产业、服务群众或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而受到乡镇及以上党政群机关的相关表彰。
表彰的主体不包括规模在7人(含)以下小微企业和注册的个体工商户。
2.报考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的表彰,应为人员个人近5年受到的表彰。劳模的表彰不受表彰时间的限定。
3.截止2016年3月19日已经被有关部门表彰,但尚未领取表彰证书的,经县(区)组织或人社部门通过核实表彰文件、网上公示等有关资料确认属实的,可认定符合表彰条件。
4.竞赛组委会、培训班等临时组织所授予的表彰,不能作为报名的表彰资格。
七、怎么理解35周岁以下、45周岁以下?
35周岁以下即1980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即1970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
八、职位要求的学历如何认定?
1.报名条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为国民教育学历。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文凭主要有三种,即: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学历)、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从1993年起,国家开始统一印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从2001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并委托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历电子注册,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可以在中心注册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在该网能查到的学历即为国民教育学历。凡无学历电子注册或与国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格式不符的其他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书。
大专以下学历(中专、高中、技校)应为有关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
2.省农广校中专毕业证书,属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省农广校中专后毕业证书,不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
九、退伍士兵报考可享受什么优惠?
退役士兵报考工人农民职位的,工作年限可以放宽至3年。近5年获得部队团级及以上表彰,可视同符合报考的表彰条件。
十、曾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可否报考?
本次招考是面向优秀工人农民的招考,对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者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考范围。
十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否报考?
我省的省考中,已经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设置了一定数量的特设职位。因此,目前在岗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考范围。服务期满已解聘的人员,符合报考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十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的务工人员能否报考?
在我境内的民办医院、学校等其他社会组织的一线务工人员及我省境内机关事业单位非正式在编的聘用人员,获得相应表彰的,也可以报考面向优秀工人农民的职位。
第二部分
报名和推荐
十三、面向村(社区)干部、劳模职位的,推荐报名需提交哪些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当选证、任职文件或乡镇(街道)、组织、民政部门认定的任职时间证明;
3.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
4.其中获得劳模称号的需提供市级及以上劳模的表彰证书、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2张小2寸彩色红底证件照片(与申请表相同照片)。
十四、如何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省考录办在省政府门户网公布笔试成绩时,同时公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十五、报考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的人员,资格复审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如何进行报名推荐?
报考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的人员,由其所在企业、务工单位推荐,推荐表交报考职位所在市区人社局。或由其工作所在村(社区)、乡镇推荐,推荐表交报考职位所在市区人社局。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还应提供下列材料,以及县(区)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2001年以后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证书,考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学历认证信息。无法进行网上认证的学历需由相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3)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村(社区)委员会出具的其在生产经营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或者一线务工满5年的工作证明;对于在我省境内企业工作不满5年,至少要有满3年的工作经历证明,并提供我省境外企业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劳务合同、聘用合同等其他劳动关系证明或个人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务工单位或乡镇(街道办)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授予个人的表彰证书、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等;
(5)个人2张小2寸彩色红底证件照片(与网上提交相同照片)
十六、公示环节中能否递补?
1.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2.对公示期间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后作出取消人员录用资格等处理;对在公示后一个月内难以作出调查结论的,终止录用程序。
第三部分
重要提示
十七、笔试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1.必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或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2.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报考人员自备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
3.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有关设备带至座位。
4.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
5.严禁将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6.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八、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怎么办?
二代身份证和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遗失身份证或没有二代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办理二代身份证或补办临时身份证。持其他与报名时填报的法定身份证件类型不一致的证件均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十九、诚信报考
1.请考生按照职位资格条件要求,谨慎选择报考职位;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要求的格式,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填写的信息与职位资格条件不符或者未按规定格式填写信息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对提供虚假年龄、学历、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关系证明、表彰证书、任职文件等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5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各类公务员考试。
3.推荐过程全程记录,对提供虚假证明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将追究相关责任,严肃处理。
二十、认真备考
本次公务员考试只指定考试大纲,不指定也不出版发行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考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勿轻信有关标有“陕西省公务员考试”的出版物和培训广告的宣传,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