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6年选调生选拔工作政策解答
2016-03-21来源:沧州党建网

一、全国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如何界定?

答:全国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是指2016年1-7月份毕业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在此列。

二、国外高校应届毕业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是否可以报考选调生。

答:选调生面向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选拔,国外学历毕业生不列为选调范围。

三、报考选调生是否有生源和户籍限制,是否有专业限制?

答:报考河北省选调生没有生源和户籍限制,没有专业限制。

四、双学位学生是否可以按照研究生条件报考?

答:不可以。双学位学生须按照大学本科毕业生条件和要求报考。

五、报考选调生是否要求同时具备“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和“学生干部”条件?

答: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求必须同时具备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和学生干部两个条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要求具备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学生干部条件。

六、报考选调生的入党时间如何界定?

答:必须是2016年3月23日之前履行了入党发展程序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不包括入党积极分子。

七、学生干部都包括哪些职务?

答:学生干部基本包括:班长、副班长、生活委员、学习委员、卫生委员、体育委员、纪律委员等;班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院系团总支学生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学习部部长(副部长)、自律部部长(副部长)、卫生部部长(副部长)、劳动部部长(副部长)、社团部部长(副部长)等;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等。担任职务时间须连续满1年以上(寒暑假计算在内)。不包括各类协会、研究小组负责人等。

八、本人称实际出生日期与《居民身份证》不符怎么办?

答: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九、其他省(区、市)有服务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是否可以报考河北省选调生?

答:不可以,只有在河北省基层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符合选调生选拔条件和要求的才可以报考。

十、报考选调生是否可以同时兼报省市县乡公务员职位?

答:选调生选拔考试(笔试)与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同时进行,用同一套试卷,报考选调生不能同时兼报省市县乡公务员职位。

十一、报考选调生是否可以同时兼报大学生村官?

答:报考选调生可以同时兼报大学生村官,选调生录取工作结束后,未被录为选调生的,根据考试成绩和个人意愿,可选聘为大学生村官。

十二、报考去向是否有限制?

答:没有限制。考生可以根据本人情况自愿填报报考去向,但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报考去向(即一个市)。河北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受现在服务地限制,如在邢台市工作的大学生村官,也可以报考唐山市或石家庄市的选调生。

十三、选调生资格审查有哪些内容?

答: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河北省2016年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所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具体参见《公告》中的“选调条件”、“面试资格复审”、“考察”等内容。

在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和证件:(1)经学校或服务地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的《河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2)身份证复印件(现场审核原件);(3)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原件;(4)学校或院系开具的学生干部证明原件;(5)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原件。

选调生资格审查贯穿选调生选拔工作始终。凡存在违反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适用有关政策规定失当影响考生资格认定的,以及考生出生年月、党员身份、学历学位、学生干部经历等存疑的,一经核实认定不具备选拔条件,取消面试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其中:凡发现考生或录用人选在入党条件、入党时间、入党地点等方面与《党章》等相关政策规定不符的而致党员身份存疑的,按照有关组织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凡经核实认定承认党员身份的,办理录用手续;不承认党员身份的,取消录用,在所在党支部大会上公布认定结果,对在发展党员过程中违规违纪的有关组织和个人进行相应组织处理。

十四、选调生考试是否有复习范围?

答:考试范围可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但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编印和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或培训班。

十五、河北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选调生是否享受加分政策?

答:河北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选调生实行单列计划、单序列排名录取,不与应届大学毕业生计划交叉,不实行加分优惠政策。

十六、应届大学毕业生如果按正常学制毕业时不能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怎么办?

答:取消录用资格。

十七、应届大学毕业生录用为选调生是否签订就业协议?

答:应届大学毕业生录用为选调生要签订就业协议,凡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选调。

十八、选调生是否具有公务员身份?

答:选调生录用后,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十九、选调生录用后一般怎样安排?

答:根据有关文件规定,选调生一般分配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在编制限额内按增人计划列入行政编制和统发工资范围。

二十、选调生在基层工作多长时间才可以调动?

答:根据有关文件规定,选调生在基层工作2至3年后,适合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的,可以有计划地补充到县以上党政机关。选调生在基层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不满2年的,不得办理工作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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