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教育部确立的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学院始建于1984年,原为国家民政部创办的民政部重庆民政学校,2001年3月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3月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院位于重庆大学城,现有14个二级学院(教学部),开设招生专业46个,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
学院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城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院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为:2013年98.72%、2014年98.64%、2015年98.51%。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经教育部批准,我院2016年继续在内蒙古实施单独考试招生,42个专业共单独招收全日制高职(专科)生20名。
注:以上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各专业名称以教育部2016年下发的专业指导目录为准,专业介绍请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http://zs.cqcmc.cn)。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已参加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学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参加我院单独招生。
注:2016年,经民政部批准,学院继续实施“孤残儿童高等教育助学工程”,针对孤儿开展高职招生(含单招和统招),并由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资助解决就读经费(详见附件1)。
四、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3日~4月8日。
(二)报名方式:考生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qcmc.cn)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严格按照内蒙古教育厅、内蒙古教育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和我院招生方案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所学校),并完成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可填报2个专业,注明是否服从调剂)。
五、成绩认定
本次考试直接认定考生的内蒙古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总分。
六、录取办法
(一)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根据考生参加内蒙古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总分,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二)学院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各专业预录取考生名单于2016年4月13日至4月15日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我院正式录取,正式录取后不能参加内蒙古2016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到校报到学习后,不能进行专业调剂,也不能转入其他学校。
(三)学院于4月20日将录取结果报内蒙古教育考试中心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新生入学
(一)新生通过单独招生在校学习期间,在学费、住宿费、户口迁移、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二)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八、联系方式
招 生 处:林老师、蒋老师、杨老师
招生电话:023-65626666、023-65626165(传真)
学院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二路151号
邮政编码:401331
招生网址:http://zs.cqcmc.cn
电子邮件:cqcmczs@163.com
2016年3月2日
附件:1.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6年“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