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学校发展提供更好的人才支持,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海内外招聘高层次人才。
一、平顶山学院201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表(见附件)
二、引进人才优惠待遇
我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办理入编手续,并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才、省级特聘教授、省级以上学术带头人、海外留学回国的优秀教授、博士及相关行业领域内高技能人才,学校实行特殊政策,待遇面议。
(二)博士研究生待遇
1、购房补贴和安家费:提供购房补贴和安家费25—55万元。其中,紧缺专业为40—55万元,非紧缺专业为25—40万元;非紧缺专业的文科博士在我校认定的本学科一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者、理工科博士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2篇以上者,住房补贴和安家费可参照紧缺专业标准。
2、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类10—15万元,文管类5—10万元。
3、工资福利待遇:来校工作后,未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者五年内享受校内副教授待遇,已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者五年内享受校内教授待遇,五年后均按实际职称享受待遇。
4、高层次人才津贴:根据学校现行政策,每年享受18000元的博士津贴。同时根据工作业绩,享受学校规定的科研奖励(按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5、配偶工作:依据平顶山市有关政策,配偶符合随调条件者办理随调;配偶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双证),符合平顶山市和我校当年公开招聘条件者,按公开招聘政策和程序予以引进,编制内解决工作,不符合招聘和引进条件的,学校按人事代理安排工作,享受同职级编内人员待遇;配偶为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学校按人事代理安排工作;配偶为本科以下学历者,学校按校内合同制安排工作。特殊情况的,可以面议。
6、根据科研工作需要,配备笔记本电脑一台,提供相应研究场所和设施。
7、帮助解决子女入学(小学、初中)问题。
8、签约博士研究生报销一次应聘往返车票费用。
三、招聘条件
博士研究生:取得博士学位且有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老师 李老师
电话:0375—2657617
人事处邮箱:pdsursc@126.com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未来路南段平顶山学院人事处, 邮编:467000
请应聘者发简历至学院联系人邮箱和学校人事处邮箱各一份,简历邮件主题需注明“应聘岗位+学历+专业+学校+姓名”。
平顶山学院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