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批稿)
一、学院简介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79年,2001年升格为高职院,隶属广东省教育厅管理的公办学校,属大学专科(高职)层次,录取批次为第三批专科A类(国标代码:12741)。
学院有两个校区:校本部、夏茅校区,校园环境优美,设施完善,教学仪器设备充足,图书馆藏书丰富。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7000多名。
办学定位清晰特色鲜明
作为一所以建设类专业为主的高职院校,学院始终以主动服务区域经济和建设行业发展需求为己任,确立了“立足广东,面向社会,依托建筑行业,服务城乡发展”的办学定位,坚持“立德树人、工学交融、创新发展、特色办学”的办学理念。
工学结合紧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学院立足“建设行业”,打造特色高职。探索并建构了特色鲜明的“依托行业,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有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2个,省级示范性专业1个,省级重点专业5个。国家教指委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4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2个,省级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3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2项。广东省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19项。省级教改项目15项;教指委项目14项。设有广东省建筑职业技能鉴定站等多种培训机构,大力推行“双证”教育。办学36年来,已为社会培养和输送5万多名建筑专业技术人才,大部分已成为建设行业业务、技术骨干。学院还为全省建筑业培训了数万名建筑施工技术人员,被誉为“现代鲁班”的摇篮。
师资实力雄厚专兼比例合理
学院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勤政廉洁、理论水平高、管理经验丰富。学院拥有一支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35%以上;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青年教师占50%以上;“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业教师的60%以上。
素质教育成效显著社会声誉优良
学院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促使学生德智体美多方面健康协调发展。学院现有各种类型的学生社团30多个,各学生社团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文体活动。近三年来,学生参加各类科技学术、文化艺术大赛比赛获得100多项省级以上奖励。毕业生就业率高,近三年平均达到98%。学生创业创富能力强,一些校友企业已发展为拥有数十亿资产的大型公司。学院培养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已成为广东各行业企业的技术、管理和生产骨干,为广东的建设发展和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2016年现代学徒制自主招生专业计划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学制 | 招生对象 | 学费 | 联合培养企业 |
建筑工程技术 | 20 | 3 | 高中应、 往届毕业生中职应、 往届毕业生 | 5500 |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建设公司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20 | 3 | 高中应、 往届毕业生 | 5500 | 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物流管理 | 20 | 3 | 高中应、 往届毕业生中职应、 往届毕业生 | 4500 | 广州万隆华江物流有限公司(天地华宇) 广州金不换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
注:
1.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专业在学校学习期间住宿费980元/年;物流管理专业在学校学习期间住宿费1500元/年;
2.报读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考生必须在报考时提供与我院合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在校企双方共同培养期限内;
3.每名考生只能选择填报1个专业志愿,正式录取后,学校不给予调整专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思考,慎重选报。
4.建筑工程技术、物流管理专业的报考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的招生计划数分别按其报考人数所占的比例进行分配。
5.完成现代学徒制招生后,未使用完的计划数转为面向广东省的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学科成绩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注:文科类、艺术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类、体育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
(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报考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中职阶段取得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可免考相关专业“技能证书”。
四、面向中职生招生所对应中职专业、技能证书及证书要求
(一)报考对应的中职专业
招生专业 | 对应中职专业 |
建筑工程技术 | 建筑工程施工、工程造价、市政工程施工、工程测量、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土建工程检测 |
物流管理 | 会计、会计电算化、统计事务、金融事务、保险事务、信托事务、商品经营、专卖品经营、连锁经营与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国际商务、商务英语、物流服务与管理、房地产营销与管理、客户服务等财经商贸类专业 |
(二)报考专业所要求对应相关技能证书要求
专业名称 | 技能证书(或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要求 | |
对应技能证书 (只需以下证书中的一种) | 等级及发证机关 | |
建筑工程技术 | 造价员、CAD绘图员、测量工、抹灰工、钢筋工、架子工、混凝土工、模板工、木工、砌筑工、瓦工、建筑材料试验工、制图员(建筑) | 原则上为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
物流管理 | 物流员、物流师(四级)、会计资格证、收银审核员、营销员、客户服务管理师、汽车营销员、电子商务员、助理物流师、助理营销师、秘书资格证、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文秘(四级)、通用管理(四级)、通用管理能力(四级)、企业信息管理师(四级)、项目管理师、仓库保管工(四级)、商务策划师(四级)、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资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计算机操作员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会计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等 | 原则上为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
注:报考专业必须与我院招生专业和技能证书属于同一专业类别。
五、报考办法及时间
(一)获取高考考生号:未获取高考考生号的应届毕业生可在所就读的学校(原高考报名点)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往届毕业生可到当地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办理,或集中到合作企业所在地级市招生办办理。高考补报名及确认报名时间为3月16—20日(具体请咨询当地教育局招生办)。
(二)每名考生只能填报1个专业志愿。具体报考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资料: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报考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上交给所在高中或中职学校或合作单位审核,由学校或合作企业统一将报考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送至我院。报考资料清单如下:
(1)应届中职毕业生
(1)《2016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考生报名表》(考生个人手写签名确认和中职学校盖章签署意见);
(2)符合相关文件要求报考的外省户籍考生有关证明材料(外省户籍考生才需要提供);
(3)专业对口的中级技能证书复印件(公章页、证书号码页、成绩表);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身份证在笔试时验核原件);
(5)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
(6)《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及报名回执复印件;
(7)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每人一份并须注明所读专业名称及身份证号码,且必须与毕业一致,加盖学校公章)。
(8)符合免试或免技能证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中职学校公章)。
(9)考生本人与合作企业所签订之劳动合同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合作企业公章)。
(2)应届高中毕业生
(1)《2016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考生报名表》(考生个人手写签名确认和所在学校盖章签署意见);
(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身份证在笔试时验核原件);
(3)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
(4)《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及报名回执复印件;
(5)应届高中毕业证明原件(每人一份并须证明毕业时间及身份证号码);
(6)考生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证书复印件;
(7)考生本人与合作企业所签订之劳动合同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合作企业公章)。
(3)往届中职毕业生
(1)《2016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考生报名表》(考生个人手写签名确认);
(2)符合相关文件要求报考的外省户籍考生有关证明材料(外省户籍考生才需要提供);
(3)专业对口的中级技能证书复印件(公章页、证书号码页、成绩表);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
(5)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
(6)《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及报名回执复印件;
(7)中职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复印件无须学校盖章);
(8)符合免试或免技能证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中职学校公章);
(9)考生本人与合作企业所签订之劳动合同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合作企业公章)。
(4)往届高毕业生
(1)《2016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考生报名表》(考生个人手写签名确认);
(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
(3)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
(4)《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及报名回执复印件;
(5)高中毕业证复印件(复印件无须学校盖章);
(6)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无须学校盖章);
(7)考生本人与合作企业所签订之劳动合同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合作企业公章)。
2.提交材料要求:
(1)应届考生所在学校均须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审核员签名并盖学校公章确认(无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和报名表上无考生签名、盖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
(2)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好。
报名材料可以用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我院,报名材料原则上由考生所在单位统一寄送。考生须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送抵我校,凡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没有送抵的,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
(3)报考资料必须在3月28日17:00前送我院,邮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638号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邮编:510440,各专业邮寄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专业 | 联系部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建筑工程技术 | 土木工程系 | 邓秋菊 | 13760684152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机电工程系 | 黄修力 | 15913106618 |
物流管理 | 经济管理系 | 张保金 | 18922102867 |
(建议通过顺丰快递“快递公司上门收件电话95338或中国邮政EMS快递“快递公司上门收件电话11185”寄送)。
(三)报考资格复核及体检要求:
我院招办对报考资料进行复审,审核结果考生可进入报名系统查询。考生必须在4月9日考试时携带所有原件到我院,进行报考资料原件审核,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录取。
考生必须在4月份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应届生所在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高考体检。社会青年、往届生可到高考报名点领取体检卡后根据要求到有资质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体检。没有高考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请于4月15日前将高考体检卡复印件报送我院招生办。高考体检卡复印件必须由所在学校或单位审核后,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确认。)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颁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四)发放准考证
通过学院材料审查的考生,我院将会在网站公布参加综合文化考试的名单,参加综合文化考试考生可在4月7日-8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209)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安排及说明(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一)考试时间及安排
1.笔试科目及考试时间: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4月9日9:00—11:30时),面试、专业技能考试(4月16日上午9:30—11:30);
2.地点: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详见准考证)。
(二)其它说明
1.考试方式:理论考试采用上机考试。技能考核在相关专业实训室或合作单位工作现场进行;
2.考生均需要参加技能考核,缺考一科或以上考生作自动放弃招生考试处理,不予录取。
七、考核办法
考试科目设置与分值:2016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面试”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考试和面试的权重比例为2:1,报考普通试点专业的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综合文化考试满分值为200分,面试满分值为100分。
2.中职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专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3.高中毕业生根据综合文化考试成绩高低,按照招生计划的1.5倍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名单;中职毕业生根据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成绩高低,按照招生计划的1.5倍比例择优确定专业技能考核的名单。
八、考试范围(详细内容请登录我院招生网查看)及免试条件:
1.高中毕业生考生综合文化考试的考试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内容可包括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
2.中职考生综合文化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
3.对于在校期间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教育厅组织的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审核公示后,可免试录取。获奖考生须填写“免试就读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申请表”,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及获奖文件复印件。
九、录取时间安排
(一)5月10日前,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二)6月7日前,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录取规则
(一)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技、体、美,择优录取。
(二)本着德、智、技、体、美全面衡量的原则,分专业按考生的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和专业技能考核(面试)两科或三科考试累计总分,按照招生计划,以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总分相同时,高中毕业生录取依次按照综合文化知识成绩、面试高分者优先录取;中职毕业生依次按照综合文化成绩、专业理论成绩、专业技能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
拟录取名单报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院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专科层次录取资格(含普通专科和高职院校),即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原自主招生录取院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
十一、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
(一)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概述
现代学徒制是职业教育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选择,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有效途径,是校企联合办学的一种形式。实施现代学徒制能促进校企的融合,实现校企一体化育人,为学校大幅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专业服务地方的能力开辟了新路径;为企业缓解转型升级中技术技能人才匮乏的难题提供了新方法,特别是为经济欠发达地区企业解决岗位技术技能人才选、育、用、留问题找到了新出路;为学徒构建了一个开放性、个性化在岗学习与提升的平台,实现学历、能力与职位的多项提升,为个人的发展拓展了更大的空间、赢得了更多的机遇。
我院2016年在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物流管理三个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
现代学徒制的核心是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其鲜明特点是:校企联合双元育人、交互训教、在岗培养;学徒双重身份、工学交替、岗位成才。
(二)现代学徒制参照中职毕业生的考核办法、录取原则。另外,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报考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劳动合同的签订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签订。年满18周岁的考生可在征询家长意见后个人签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考生须由学生、监护人、学校和企业四方签订合同。
2.报考现代学徒制自主招生试点专业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与相应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即具备双重身份,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企业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提交报考材料时间前。
3.报考现代学徒制自主招生试点专业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经学院录取后,工作岗位按学校与企业共同设置的岗位进行培养,其工作待遇严格按照学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执行。
十二、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我院现代学徒制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缴费注册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
十三、时间安排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3月中下旬 | 公布招生简章、进行招生宣传、公布考试大纲 |
3月16-20日 | 高考网上补报名及确认 |
3月25日前 | 考生准备报名材料并由所在中职学校、中学或合作单位审核 |
3月28日前 | 中职学校、中学或合作单位将报名材料送交我院考生报考系 |
4月1日前 | 系初审考生材料 |
4月7日前 | 学院招生办审核材料,公布综合文化考试名单 |
4月7-8日 | 考生到我院招生办领取准考证 |
4月份 | 参加高考体检 |
4月9日 | 综合文化、专业理论知识考试 |
4月16日 | 面试、专业技能考核 |
4月30前 | 学院进行评卷并公布考试成绩 |
5月5日前 | 考生补交高考体检卡复印件 |
5月10日前 | 公布拟录取名单,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上报考试结果 |
6月7日前 | 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四、答考生问
(一)什么是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是指我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专业毕业生,到高等职业院校相应专业就读,接受高等教育,并取得相应专业专科毕业证及高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由学院组织命题、考试、评卷、面试,选拔录取到相应专业进行培养。经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批准,2016年为我院首次面向高中生和中职生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
(二)自主招生的考生与参加全国高考的考生有何异同?
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只需要通过我院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不需要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被我院录取后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在学籍、学费、住宿、管理、文凭等方面完全相同。
(三)学习形式如何?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校与企业联合培养。
(四)考生了解招生信息的渠道主要有哪些?
我院招生信息网。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录取名单等信息均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学院现代学徒制网址:http://zb.gdcvi.net/type/35000112.html。
十五、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林勤彬;
监督电话:020-36409819;
电子邮箱:jwb@gdcvi.net.
十六、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6409106;
电子邮箱:zhaoshengban@gdcvi.net;
学院网址:http://www.gdcvi.net.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