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201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交通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公告
2011-10-09来源: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根据《贵州省2011年公安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交通警察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规定和《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精神,经遵义市公务员招考办研究,我市201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交通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定于2011年10月16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地点和时间

体能测评地点:遵义市汇川体育馆(汇川区南京路)。

体能测评时间:2011年10月16日(具体候考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体能测评当日,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凭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体能测评地点。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到达体能测评场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二、体能测评对象

根据《招考简章》和省公务员招考办的有关规定,参加完笔试、面试且成绩有效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评。

三、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实施规则

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按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测评项目顺序依次为(1)纵跳摸高,(2)10米X4往返跑,(3)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项目不合格考生在本组内循环测评不超过三次;10米X4往返跑项目在测评前可进行一次试测,但不计成绩。每个项目测评结束后,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由考官当场向测评考生宣布测评结果,纵跳摸高或10米X4往返跑项目测评结果不达标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项目测评。

体能测评考生在各组引领员带领下必须按项目测评顺序进行各项目测评。每个项目测评结束后,测评合格考生在引领员的带领下继续下一个测评项目,测评项目不合格的人员归还佩带的顺序号和考生证后离开测评场地。

四、市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信息都将在市招考办对外公开的媒体和“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媒体及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公告未尽事项以省公务员招考办公布的为准。

遵义市公务员招考办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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