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赣州市补录龙南关检区海关协管员/出入境检验检疫协检员公告
2016-03-18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龙南关检区海关协管员、出入境检验检疫协检员选聘管理办法(试行)》(赣市府办字〔2009〕39号)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龙南关检区海关协管员、出入境检验检疫协检员人员选聘及经费筹集意见》(赣市口领办字〔2015〕2号)精神,现就补录龙南关检区海关协管员、出入境检验检疫协检员(以下简称“协管员”、“协检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职位及人数

补录南昌海关驻龙南办事处协管员1名;补录赣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龙南办事处协检员4名,其中驻定南公路口岸作业区协检员1名。

二、补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

2、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3、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

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7、遵纪守法,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工资及劳保待遇

1、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发放生活补贴1400元,不享受其它劳保待遇。

2、正式聘用后的月基本工资为1700元;社会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以个人基本工资为基数,依照赣市口领办字〔2015〕2号确定的标准进行办理,其中大病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由我办统一办理。

3、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四、补录方法及程序

本次补录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答辩、择优录用等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报名和电话、信函报名。

2、资格审查。从报名时开始进行,并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

3、面试答辩。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面试答辩后,具备优先条件的,可适当加分。

4、择优聘用。根据面试答辩和加分等情况,由协管员、协检员招聘小组提出聘用人员建议人选。

5、拟聘人员经我办确定后,派往用工单位进行为期壹个月的试用期。试用合格的,下发正式聘用通知。聘用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 18 - 25日

2、报名地点。请应聘者于正常工作时间到赣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章贡区长征大道市政中心北区南楼1315房)报名。

3、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以上材料各提交1份(张)。

六、面试答辩的时间及地点

面试答辩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咨询电话

赣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电话:0797-8196762,联系人:杨立群。

赣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2016年3月17日

附:龙南关检区协管员、协检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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