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6〕1号)文件和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6〕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6年5月29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名程序及时间安排
自2012年起,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已经于此前通过信息平台完成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无需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只需在3月10日至31日期间登录信息平台报名考试并缴费即可。
其他首次登录信息平台的申请人须按照以下流程完成报名工作。
(一)网上申请
请考生于3月14日前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所填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如因信息错误影响学位授予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同时须上传电子照片,照片格式见上述网站提示公告。请申请者务必按照“信息平台”上的要求请专业数码图片制作机构制作后上传,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学位授予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二)现场确认
已完成网上申请的同等学力人员必须于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
1.时间:3月14日上午9:00-11:30。
2.地点:天津科技大学泰达校区研究生院(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29号,泰达校区1号楼205室)
3.现场确认流程:采集指纹、采集免冠照、签署诚信承诺书。
4.注意事项:申请人须着深色正装、公职人员不着制服、女士不着浓妆不佩戴首饰。
(三)资格审查
1.时间:3月14日上午9:00-11:30。
2.地点:天津科技大学泰达校区研究生院(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29号,泰达校区1号楼205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为:2013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经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持国(境)外学位的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同时已修得所申报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请申请人携带学士学位证、最后学历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按时来我校研究生院交由工作人员核验证件原件、留存证件复印件并完成在线资格审查。
(四)考试报名
请所有通过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务必于3月10日-31日登录“信息平台”申请参加考试,“信息平台”支持考生在线支付考试报名费、下载准考证、查询成绩。同等学力人员均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考生选择的语种须与所申报的我校相关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我校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均为英语。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硕士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须与我校该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考生原则上应在天津市参加考试。一旦发现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当即取消其申请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语种和学科的考试大纲及指南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考试大纲详见附件。
(二)经报考者本人在现场确认时确认的报名信息如有差错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个人负责,如有误报,原则上不再受理变更请求,请考生认真填报个人信息。
(三)考生入场时将进行指纹验证,验证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场。
(四)报考者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进行现场报名的,报名无效。
研究生院
2016年3月
附件2: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考试大纲及指南使用对照表(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