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建筑大学招收调剂研究生鼓励政策
2016-03-17来源:吉林建筑大学网

为了扩大我校研究生招生招生规模,改善研究生生源结构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对2016年研究生调剂招生环节制定相关政策:

1.继续执行原有特殊学科奖学金政策,即初试科目为统考数学考生,考生学费与国家助学金差额部分(学术型专业2000元/生.年,专业型4000元/生.年)由学校以特殊学科奖学金形式奖励给学生,考生相当于公费待遇。

2.继续执行原来发动各学院导师招收动员调剂外校考生政策,即在研究生处备案登记后,谁招来的学生就可直接分配给其作为指导教师(或有权分配该学生给哪位导师)。

3.2016年设置优质生源奖学金和单项学科奖学金

(1)优质生源奖学金:对调剂并录取到我校的调剂考生(学术型:法学类总分要求335分以上;艺术学类总分要求345分以上;专业型: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工业设计工程领域总分要求320分以上。其他专业不受分数限制),如本科毕业学校层次高于我校层次(如985、211高校、全国重点高校、省部共建、部委直属高校、具有博士授予权高校等)一次性奖励5000元。

(2)单项学科奖学金:对于统考科目英语和数学设置单科奖学金,对于调剂相同英语和数学单科排名前10%,一次性奖励2000元。

4.复试方案改革。对我校急缺的工科、管理学科调剂复试采用动态考试方式,即在国家研招网开通调剂系统后,我校第一时间24小时内给此部分考生发出复试通知,接受调剂考生第二天即可来校直接到所在学院进行面试和专业综合测试,所在学院当天给出成绩,当天通知考生录取与否。调剂考生录取以在研招网回复接受待录取先后顺序为准,额满为止。

一、奖励程序

(一)每年新生报到入学后,研究生学院会同各院系根据已录取并报到入学的考生信息提出获奖建议名单,并在网上公示五天;

(二)公示结束无异议且新生取得学籍后,报学校批准发文公布;

(三)学校向获奖新生一次性发放奖学金和获奖荣誉证书。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一)在入学15日内档案未转至学校;

(二)未按学校规定完成学籍注册和当年入学;

(三)经查实在入学考试报名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

(四)休学;

(五)经查实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的行为。

三、获得本奖励的同学可兼得其它奖、助学金。

四、本办法自 2016级研究生起开始实施,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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