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52期湖北省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通知
2016-03-15来源:嘉鱼县教育局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教师管理(师训)科(处),江汉油田教育集团:

根据《全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职责和岗位要求》(教人[1996]10号)、《关于开展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工作的意见》(教人[1996]1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3]11号)文件要求,湖北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委托湖北省幼儿教师培训中心分期分批对全省幼儿园园长(含副职)进行任职资格培训。现就举办第52期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各级各类幼儿园中尚未取得湖北省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原名为湖北省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园长和拟任园长(含副职)。各市(州)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二、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1+1+1培训模式,即集中培训、网络远程培训和在岗研修相结合,总学时为300学时。

三、培训内容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教学计划设置培训课程,具体包括:幼儿教育政策与法规、幼儿园管理理论与实践、幼儿园课程管理、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幼儿园教育教学观摩与反思、知名园长办园经验分享与交流等。为适应当前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增设了《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解读、幼儿园信息化建设、幼儿园人力资源管理、幼儿园文化建设策略、幼儿园品牌建设理念与实践、园长领导力修炼等课程。        

四、培训时间

集中培训:4月12日至4月23日。(4月12日全天报到,4月23日离校)

网络远程培训+在岗研修:4月24日至7月1日。

五、培训地点

湖北省幼儿教师培训中心(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华泰一路98号,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汤逊湖校区内),详细路线参见附件。

六、费用

根据《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鄂财行发【2014】18号及《省教育厅关于省级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经费使用指导意见》鄂教师【2015】7号文件,结合本项目特点和我省实际情况,核定本次培训费为1350元(含后期远程培训费)。学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其他

报到时每人需交2张一寸近照(每张照片背后请写上姓名),单位工作证明(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请参训人员安排好本单位工作,届时参加培训。完成三个阶段培训课程经考核合格者,颁发“湖北省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请各幼儿园于3月20日之前将附件二回执填写完整后发至邮箱:531630677@qq.com 。

联系电话:13707247486

湖北省幼儿教师培训中心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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