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攀枝花市西区大宝鼎街道办事处选聘社区社会工作者公告
2016-03-14来源:攀枝花市西区政府网

根据工作需要,我街道办事处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社会工作者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资格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有一定的写作能力、组织能力、创新能力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即1981年3月25日——1998年3月25日期间出生)。

从事社区工作满3年,工作表现优秀,居民群众认可,经街道审核,报区民政局同意,条件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在本辖区内居住的人员优先考虑;从事过劳动保障、医保、社保、就业工作人员优先。

二、待遇

按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办公经费补助标准及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的通知》(攀西府办函〔2013〕37号)的相关规定工资标准执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4日至3月25日(周末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攀枝花市西区大宝鼎街道党政办公室(攀枝花市西区宝鼎北路109号)(原沿江商场)。

报名咨询电话:0812-3882076

(二)报名要求

应聘者持毕业证、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不退),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张,个人简历。不接受电话报名。

(三)资格审查

街道党政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提供虚假证明报考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最后由考评小组电话通知参加笔试人员。

四、选聘程序和时间

(一)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街道向外公布和电话通知本人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社会工作基础知识、相关的法律法规、公文写作等相关知识

(二)履历评价加分

取得民政部颁发的社会工作职业初级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取得中级资格证书的(折合后)加4分。

(三)笔试成绩公布

以“笔试成绩×50%+履历评价分数”确定考生进入面试成绩,按每个职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1名进入面试范围并成绩相同的全部纳入面试)。面试日前7日,在辖区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面试考试具体时间由街道向外公布和电话通知本人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

(五)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履历评价分数+面试成绩×50%,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公示。

(六)人选确定

经公示没有发现问题的,获得西区大宝鼎街道社区社会工作者工作岗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相关待遇;发现有问题的,按程序依次递补。

攀枝花市西区大宝鼎街道办事处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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